新加坡‧報業控股駁雅虎‧複製新聞非為公眾利益


(新加坡)針對網絡搜索引擎公司雅虎(Yahoo!)提出的反訴,新加坡報業控股(SPH)12月28日提呈書面回應,反駁雅虎的答辯。它堅持雅虎未取得同意,長時間複製報業控股新聞,行為相等於“搭順風車”(free-ride),“佔用”新聞工作者的勞力與技能。

報業控股反駁說,雅虎轉載報業控股的新聞不是基於公眾利益,而是基於雅虎公司的財務利益。

報業控股今年11月4日發信給雅虎,指它在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10月20日擅自複製報業控股新聞的行為侵犯其版權,並列出23篇新聞為例子。雅虎否認指控,繼續把相關新聞篇章留在網站上。報業控股於是在11月18日入稟高庭起訴雅虎,要求法庭裁定雅虎侵犯其版權,並發出禁制令制止雅虎繼續這麼做,以及賠償報業控股的損失。

雅虎否認侵犯版權

雅虎12月13日向高庭提呈答辯書,提出反訴。雅虎東南亞私人有限公司對侵犯版權的指控,一概否認,強調事實和資訊的傳播,不受版權法保護。公眾有權獲取本地新聞和時事消息,這涉及公眾利益。

雅虎也反指報業控股旗下的公民記者英文網站STOMP,曾擅自複製雅虎的兩篇文章和一張照片。雅虎稱,它們是由雅虎的職員、代理或承包商提供的原創文章或照片,版權歸雅虎所有。

報業控股:不知作品非原創

報業控股針對雅虎的反訴,28日做出書面回應。

針對雅虎對STOMP侵犯雅虎版權的反訴,報業控股回應說,有關上載內容是由第3方提供給STOMP的,報業控股並不知道這些人所提供的作品不屬於原創。STOMP是一個公民記者網站,接受第3方所提供的內容。

報業控股也指出,雅虎提呈的文件顯示,它是在提呈答辯書的前一天,也就是12月12日,才取得有關原創作品的版權。報業控股強調,它在收到這些作品並上載到STOMP時,雅虎還未取得這些作品的版權。(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