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砂拉越詩巫涉嫌一家四口冷血命案的17歲孫姓少年,1月19日被控4項謀殺及一項企圖謀殺罪名,目前仍被扣押,不得保外。孫母則轉作控方證人,19日早在法庭由孫父簽保外出。
兩名嫌犯19日扣押屆滿,於早上8時30分被扣押到法庭的扣留所,並於9時被帶往地庭。17歲被告1被控4項謀殺罪名。根據臨時控狀指出,他被控於1月3日,清早6時至7時30分在電台路,分別疑用鐵錘謀殺梁玉蘭、林唐福、林志企及林芷君。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在此條文之下,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死刑判決。
罪成將死刑
同時,17歲被告也被控上一項企圖謀殺的罪名,即他在3日早上7時,疑用鐵錘企圖謀殺林志祐。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07條文,在此條文之下,任何人蓄意作出任何行動,且明知此行動可導至他人死亡時,他必需判處最高達10年之監禁,並可另加罰款。如果這項行動已導致任何人受傷,犯者可被判處可高達20年之監禁。
17歲被告被控後,於約10時被帶離地庭,再被扣押入扣留所。此案將於今年2月29日過堂。另外,警方援引刑事程序法典118條文,即警官可以規定原告及證人擔保出庭,讓孫母保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