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總統:若媒體批評不實‧軍警可澄清說明


(印尼)印尼總統蘇西洛要求軍方與警方無需對媒體的抨擊煩憂,而應該坦然面對。

“軍警若稍有差錯或有不足之處,馬上成為熱門話題,到處傳開,但若有成就,做好事,幾乎沒有報導。但正如我說過的,不必去煩它。”

總統1月21日在雅加達南區,新峇油蘭區高級警官學院召集的,2012年軍警高層會議上如此表示。與會者有國民軍總司令、總警長以及政治、法律與安全方面的部長。

總統指出,在民主體制趨向成熟與鞏固的自由化代,大家感受到還會發生許多事情,包括誤導性言論和謠言。“這一切應該去面對,應該去克服。最要緊的是,兢兢業業,遵照國家與民族賦予的使命執行任務。”

總統說,很多方面抨擊政府與軍警嚴重侵犯人權。

他要求說話的人先弄清楚何謂“嚴重侵犯人權”。“在自由年代,人們動不動指責:嚴重侵犯人權,是真的嗎?”

在國家法律與國際法之中,“嚴重侵犯人權”指的是種族滅絕罪行與危害人類罪行。兩種罪行各有其準則。

總統指出,“嚴重侵犯人權”曾經在許多國家發生,諸如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柬埔寨及非洲國家發生過。

“我曾經在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執行任務,真的發生嚴重侵犯人權罪行。我們曾經聽到,在柬埔寨、非洲及其它國家發生嚴重侵犯人權罪行,包括種族滅絕罪行與危害人類罪行,造成大批傷亡,行事的是國家。”

總統表示,在印尼發生的,絕非“嚴重侵犯人權”,然而,軍警執行任務時,最好避免違反法規與人權。他也呼吁官員,特別是警官,有效展開公關工作,好好與民眾溝通。

“有時警方已經說明,但媒體沒有全面報導,理應通過各種方式反復說明,讓社會大眾明白,避免質疑或猜疑。”若有人投訴或公開聲明,在某處發生罪行,那麼公安當局應該做出適當的反應。

“軍警應該處理,並採取必要的行動,調查清楚。若還在發生,就去處理,若已經發生,進行追查。必須讓民眾知道,國家不會放過任何罪行。”

“但若有人投訴或公開聲明,經過媒體採訪報導,如果這些報導不是真的,軍警應該向大眾說明真相。”(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