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中市48歲男子賴正雄殺害其45歲弟弟賴正義,原被判入獄10年,但25位賴家的鄰居認為哥哥克勤克儉,弟弟無賴可惡,連署為被告翻案,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月20日引用《刑法》第59條,認為賴的行為“情堪憫恕”,將其判刑大幅減免,僅判入獄4.5年。
“很內疚,我沒有要讓弟弟死,可能是我做粗工,力氣大,才會下手這麼重,法官這樣判我就去面對,這樣我心裡也會好受一點,不想再上訴了”賴正雄20日坦然面對判刑,對親手殺弟仍存內咎。
據悉,賴家共有三姐弟,大姐早已出嫁,只剩下賴正雄、賴正義兩兄弟陪伴老母親同住,因弟弟愛喝酒鬧事,幾年前賴正雄帶妻女搬走,母親死前要哥哥“多多照顧弟弟”,賴正雄記念骨肉之情,在母親亡故後仍持續接濟弟弟,並處處維護弟弟賴正義。
法庭判決書指出,案發在去年2月12日淩晨4時許,弟弟賴正義酒醉後約哥哥外出見面,向其所取兩萬元新台幣買子彈,賴正義聲稱與人發生衝突不甘心,要買子彈“復仇”。賴正雄為拖延時間,要求弟弟帶他先把鎗找出來,聲稱將鎗械藏在附近小溪河床底的弟弟帶同哥哥一路尋鎗不果,但多次向哥哥表示“先把錢拿來”,賴正雄不允,弟弟竟不滿朝哥哥丟石頭,哥哥一時情緒失控,推倒弟弟,舉起身旁約7公斤重的石頭,雙手從上而下砸兩次,砸碎弟弟的頭骨,使其當場死亡。
警方說,賴正雄在殺人後並未逃亡,隨即返回祖屋向母親上香祈求原諒,當警察到府時,他坦承自己就是真兇。台中地檢署以殺人罪起訴賴正雄,初審判其入獄10年。但賴家居所附近25名街坊認為判得太重,連署要求法院輕判,連署書指出,“賴正義不務正業,且長期吸毒、嗜酒如命,鄰居均不堪其擾。賴正雄對弟弟賴正義的照顧,可以說是無微不至,無怨無悔,鄰居親友均有目共睹,希望司法能夠考量情理,儘量從輕量刑。”
此案日前獲高院重審,法官認為賴正雄“情堪憫恕”,改判入獄4.5年。但仍有鄰居覺得弟弟為惡一方,被打死屬“應有此報”,不應連累哥哥入獄,唯當事人已不願再上訴。(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