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馬印簽漁民待遇備忘錄‧未劃界海域捕魚不捉


(印尼)馬來西亞和印尼海事執法當局從即日起,不會再逮捕在還未劃定界線的海域捕魚的兩國漁民,反之,會勸告他們離開有關海域。與此同時,馬印的執法機構也將繼續向各自國家的漁民進行講解,以避免他們進入相關海域並衍生問題。

大馬與印尼的海事執法機構1月27日在巴厘簽署《漁民待遇聯合指南備忘錄》後,達致上述共識。上述聯合指南,是馬來西亞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於去年10月在龍目島(Lombok),以及去年11月在巴厘舉行的東盟峰會上與印尼總統蘇西洛兩度會面達成共識後,耗時兩個月時間完成草擬。馬印達致上述協議,是因為納吉和蘇西洛希望維護兩國人民的和諧,特別是世代相傳,在兩國海域謀生的漁民。

馬印5海域未劃界

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代表見證兩國簽署備忘錄,印尼的代表則是印尼政治、法律與安全統籌部長佐科.蘇延托。據瞭解,馬印有5個海域還未劃清界線,即馬六甲海峽(兩個),新加坡海峽、南中國海及蘇拉威西海峽各1個。

納茲里指出,馬印海事執法機構達致的協議,涵蓋所有還未劃定界線的海域,這些海域禁止進行捕魚活動。上述指南列明馬印海事執法機構若發現漁民闖入禁區,必須遵守的執法方式和程序,即將他們帶離有關海域;兩國的執法機構將在有關海域巡邏。

上述聯合指南,是根據現有的海域邊界協議所擬定,即避免採取任何強硬的行動。指南也闡明,馬印的執法機構必須基於人權,對兩國的漁民一視同仁。(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