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濱海灣金沙又將另一名商人控上法庭,要求這名日本商人立即歸還200萬元(新幣,下同)欠款。金沙日前才剛為100萬元控告兩名新馬生意人,本週內又向高庭申請向在本地發展的日本商人高見新一追討欠款。
金沙聲稱,高見新一在2010年6月17日將30萬元轉入賭場的賭客戶口後,就成為金沙御匾會(Paiza Club)的會員。而在6月25日,高見新一在金沙由20萬元開始借貸,然後接二連三地要求增加借貸的限額,至去年4月16日增至200萬元。在那之前,高見新一都有如數歸還賭場借貸的款項,直到去年4月15日,賭場賒他價值100萬元的籌碼後,隔日又再賒他價值30萬元的籌碼,並在同日又答應他增額至200萬元的要求,再賒70萬元。
被告律師:當事人不須還債
不過,高見新一的代表律師夏尼爾星指出,當事人無須償還200萬元的欠款,因為他在2010年6月25日前都不是貴賓級賭客。作為貴賓級賭客,在下注前戶口都必須存有10萬元的最低資金限額。他表示,因此金沙是作為放貸者借錢給高見新一去賭,而受放貸法令限制,高見新一無需履行合約償還。
金沙賭場執行財務總監表示,紀錄顯示高見新一在賭場下注時,有段時間(前年6月至去年6月)確實是以貴賓級賭客的身份賭錢。金沙還透露,高見新一不但是賭場的常客,還在另外4家賭場擁有能賒款的賭客戶口,分別是聖淘沙名勝世界和另外3家拉斯維加斯的賭場。(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