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綽號“外科教父”的黃健靈涉包庇女下屬挪用公款等案,2月6日被裁定表證成立。黃健靈6日自辯時指出,曾向兩名上訴庭資深法官友人等法律界人士查詢,結論均指他可酌情處理下屬盜款;他又表示即使重新選擇,仍會決定不報警揭發下屬。
稱上訴庭法官友人教自行處理
被告黃健靈(71歲)6日以英語出庭作供,他指出,瑪麗醫院行政總監任命他為醫療技能發展中心負責人,需要對她問責,但他認為,沒有責任向港大問責。他於2007年初獲下屬通知陳秀紅盜款,坦言未遇過高達七位數字的盜竊罪,但他認為陳秀紅需照顧在意外中生還、恐怕無家人照顧的14歲侄女,故不願她入獄。
黃健靈又指出,曾向包括兩名上訴庭資深男法官等5名資深法律界人士查詢,結論指他是基金唯一受託人,只要償還涉款,便可酌情不予報警,他認為在事件中採取人道立場較合適。
再選擇仍會包庇不報警
當黃健靈被問及若可重新選擇,會否仍然選擇不報警,他笑著說:“就算事後回想,我從心底會回答‘會’。”但他說,現需要在證人台作供,又被翻開30年來的事,“我或許考慮答‘否’”。
諷港大官僚
難挪用公款
黃健靈因涉及本案黯然離開港大,他2月6日作供時多次針對港大,批評其作風官僚,連吃飯開公帳亦要附上菜單,諷刺下屬一定挪用不了港大款項。
吃飯開公帳要呈餐單
黃健靈6日重申,下屬陳秀紅並非挪用港大或醫管局款項,因為兩者財政控制非常嚴格,根本不可能從中盜款,假如屬實,亦應一早被揭發,他指出這亦是他於1987年在港大以外成立信託基金的原因。他續稱,港大嚴格限制花費,例如不接受信用卡發票,吃飯開公帳亦要附上正式發票及餐牌。
黃健靈又透露成立信託基金目的,是幫助醫護人士學習和增進手術技巧。他認為港大主力支援本科生及研究,醫管局則首要為病人服務,兩者對基金均不會感興趣。黃健靈於1995年成立醫療技能發展中心時,向賽馬會申請撥款1000萬元,賽馬會曾向他查詢,問及為何港大和醫管局不撥款,他認為港大會對其建議一笑置之,醫管局亦不會立即撥款。(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