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欠24萬賭債被起訴‧少東指金沙非法放貸


(新加坡)被濱海灣金沙追討賭債的椰漿飯連鎖店少東要金沙交出一段7小時的電眼錄像,證明金沙在賭場內進行非法放貸活動,觸犯了新加坡賭場條令。

但是,金沙的律師告訴法庭,金沙手頭上已沒有那段錄像,因為有關的內容已過了可保存期,因此已經被自動洗掉。

椰漿飯少東王文仁是因為在金沙賭場欠下24萬元(新元,下同;約19萬美元)賭債,而被金沙告上法庭。

據《商業時報》報導,王文仁進行答辯時,要賭場向法庭交出一段賭場電眼在2010年5月1日至2日對著一張賭桌拍攝的錄像。

他說,這段7個小時長的電眼錄像,可證明金沙進行非法放貸活動,觸犯了本地賭場條令。

針對王文仁的要求,金沙的律師佩雷拉告訴高庭,有關錄像過了可保存期,已經被自動洗掉,而根據賭場管制局的規定,賭場不能透露可保存期的期限是到甚麼時候。

可證明非貴賓級賭客
少東要金沙交另一錄像

王文仁也要金沙向法庭出示另一段,在2010年5月1日對著一間賭博廂房拍攝的電眼錄像。

他說,這段錄像可證明他不屬於貴賓級賭客,及他被指存入賭金戶口內的10萬元(約8萬美元),並不是他的錢,而且這筆錢已經以賭博籌碼還給了另一個朋友。

金沙:錄像內容
不能隨意公開

但是,佩雷拉告訴法庭,金沙反對交出這段電眼錄像,因為賭場電眼的錄像內容受到法律保護,不能隨意公開。

他也透露,他曾征求賭場管制局的同意,允許金沙向高庭出示辯方要求的電眼錄像,但賭場管制局沒有批准。

他說,賭場管制局在1月26日回覆金沙的函件說,賭場管制局表示無法同意讓金沙透露錄像可保存期是多久,因為可保存期是機密的。

律師也說,金沙知道若不遵守庭令交出有關的錄像,法庭將有權作出任何裁決。

在這起案件,這意味著金沙很清楚,若它不遵守庭令交出或列出與這起官司有關的文件,法庭將會駁回它起訴王文仁的官司,或裁決金沙必須負擔堂費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