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印尼駐北京大使館與國家肅毒機構合作,協助遣返涉嫌攜帶544.51克海洛英,遭中國杭州市肅毒署逮捕的一名我國公民。
外交部日前發佈的新聞公告稱,印尼駐北京大使館2月3日從杭州肅毒署獲得信息,指我國公民FD(36歲)於1日,從馬來西亞吉隆坡抵達杭州蕭山國際機場時,因私運毒品禁藥被捕。
中國政府以嫌犯FD正懷孕為考量,決定遣返嫌犯回國。印尼駐北京大使館獲得通知,以協助處理遣返嫌犯的程序。FD目前仍被拘押在杭州,並獲得良好對待。
印尼駐北京大使館也已經聯繫FD在印尼的家屬。
販毒集團利用懷孕婦女私運毒品禁藥模式,在中國並不是首次發生的事例。類似事件也曾於2011年,在中國廣州發生。
杭州肅毒署表示,私運毒品的嫌犯FD將受到拘留7天,以待當局處理遣返程序。印尼駐北京大使館與國家肅毒機構合作,協助處理遣返程序,以儘快把嫌犯送返我國,之後提交有關當局調查。
印尼駐北京大使館吁請準備到中國,或正在中國旅遊的所有公民遵守當地政府法令條規,以避免涉及犯罪行為,尤其是毒品案。
涉及毒品案的嫌犯將受到中國政府嚴厲制裁,有關者可能被判處死刑。(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