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人大獨立參選人李碧雲被控“破壞選舉”案2月8日開庭,數十支持者到場聲援,當局在法院外部署大批公安戒備。(圖:香港明報)
李碧雲的支持者在法院外等候安檢進入法庭旁聽。(圖:香港明報)
維權律師王全平指法院的告示未審就判李碧雲犯破壞選舉罪。(圖:香港明報)
(中國)廣東佛山人大獨立參選人李碧雲被控“破壞選舉”案2月8日在順德法院開庭,數十名親友和來自各地的支持者到場聲援,兩名律師則義務為她作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在庭上就證人證詞及申請法官迴避等程序展開攻防,最終戴著手銬的李碧雲因身體虛弱在庭上暈倒,旁聽席一度鼓譟,庭審被迫中斷,延至9日續審。一旦罪名成立,她最高可被判3年監禁。
數十人聲援
公安戒備
44歲的李碧雲是順德容桂鎮容里居委會居民,她去年以獨立身份報名參選區人大代表。檢方指控她在去年9月20日下午,因對選舉不滿,在預選大會上大吵大鬧,並砸毀票箱、刺傷選委會主任,因此被控“破壞選舉罪”。
案件8日早上9時在順德區法院開審,由於李碧雲的身份敏感,當局列為“重大案件”,法院貼出告示,8日暫停立案庭辦公。當局同時派出大批公安在法院附近戒備,便衣警察則監視到場人士。數十名支持者則到場聲援,其中包括江西的劉平等外地獨立人大參選人,維權律師唐荊陵、劉曉源等亦到庭旁聽。
指人大任命官審案涉利害關係
開庭後,李碧雲被兩名女警攙扶入法庭,她雙手戴上手銬,身體顯得相當虛弱。李碧雲一開始即向法官表明態度,“選舉是違法的,我無罪”。而兩名律師亦為她作無罪辯護。辯方向法官提出迴避申請,稱李一開始即反對順德區人大選舉委員會組織的選舉,認為是違法的,但順德所有法官都是由此人大任命,因此有“利害關係”,提出應由更高一級法院審理此案。
但法庭經一小時休庭討論後駁回申請,庭審繼續,李碧雲在庭上終因身體不適暈倒,旁聽人士一度鼓譟,要求為李解開手銬,抗議司法不公,法官宣佈休庭。下午宣佈案件9日續審。
李碧雲的辯護律師李志勇表示,法官在庭上駁回大多數對被告有利的合理要求,包括公佈李碧雲當時打毀票箱的視頻,而對辯方提出反對法官未審先認定李碧雲有罪、並戴上手銬等的抗議亦不理會,法院的通知和告示都顯示法院一早對此案已有結論,只是希望儘快結案。
雙手戴銬受審
庭上暈倒
李碧雲的妹妹8日亦到場旁聽,她表示姊姊的精神狀態很差,連說話都沒有力氣,上庭兩小時就暈倒,她質疑看守所是“怎樣對待我姊姊的”?她說送了許多衣物到看守所,但姊姊還是在寒天裡穿著單薄衣服,且未判有罪就戴手銬,她直斥是在剝奪人權和生命權。(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