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內地孕婦中介囚10月‧港入境處鎖定逾60中介


  • 陪伴無預約內地孕婦闖關來港產子的內地中介徐莉(穿綠衣者),2月13日被判監10個月。入境處透露,根據其他內地孕婦入境時間,早已鎖定被告為中介人。(圖:香港明報)

(香港)首名被檢控的內地孕婦中介人,承認替顧客在香港診所付款、陪伴未預約孕婦衝關,2月13日被重判監禁10個月。入境處透露,當局根據不同內地孕婦衝關時間,已鎖定逾60名在相近時間入境的懷疑中介人,當中三分之二來自內地,三分之一是本地人。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黃然生13日在法庭判刑後表示,當局分析闖關產子個案,鎖定包括被告在內的懷疑中介人。當局正調查40多名內地中介和20多名本地接頭人。在被告的個案中,暫未發現有醫療機構或集團牽涉在內;至於當日衝關的內地孕婦李小會,現仍在調查中,未知會否檢控。

同案衝關孕婦暫未檢控

被告徐莉(29歲)早前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控方13日透露,李小會1月闖關前,並沒有在港做產檢或預約分娩,到達落馬洲管制站時已穿羊水。

關員考慮母嬰安全,雖拒絕李小會入境,仍召救護車把她送往威爾斯醫院。李即日產子,母嬰無生命危險。被告相隔數分鐘過關,隨即被帶往覆檢。控方澄清,若被告當時如實申報陪李小會來港,將不獲批入境。

原為陪月員
稱中介屬個人生意

辯方求情指出,已婚並育有6歲女兒的被告來自湖北,原是一名陪月員。她眼見很多內地人想來港產子,遂開拓中介業務,屬小本經營的個人生意。被告的丈夫、父母均患病或殘障,靠被告獨力供養胞弟讀書,去年大學畢業的胞弟亦由河北來港,13日到庭聽取判決。

辯方續指出,被告因害怕被拒入境,一度向入境處否認認識李小會,後來坦白招認,錄取口供長達20頁,把接洽人士、業務運作等和盤托出,並交出生意紀錄。

被告去年12月曾替另一孕婦到北區一診所付款,辯方澄清這名孕婦已在香港預約,只是找不到香港人代為付款,被告才親身來港,類似做法不超過兩次。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表示,孕婦闖關或衝急症室,對母嬰生命均有威脅,亦影響本地醫護人手和資源,削弱本地孕婦享用服務,大眾對此憂慮及憤慨。

官斥謀利不顧他人生命

他斥責被告作為中介人是推波助瀾,不顧他人生命而從中謀利,須判阻嚇性刑罰,遂判處監禁8個月。他強調,判刑是針對被告協助無檢查、無預約的內地孕婦,與是否雙非無關。

至於被告替客人到診所付款的指控,由於無證據顯示這名孕婦並無預約,裁判官稱只能視作一般違反逗留條件,判監兩個月;如被告是集團式經營、並為主腦,判刑會更重。

被告這次因在港有金錢交易而被起訴,黃然生解釋,即使交易地點是內地、或經中介委託香港人交易,只要涉案情節在香港發生,如中介陪伴孕婦來港,入境處同樣可作檢控。

逾期居留產子
5內地婦判緩刑

香港入境處2月13日亦起訴5名內地女子,指她們懷孕後以雙程證來港,一直留港直至分娩。5人13日承認分別逾期居留1個月至接近4個月,被判監2至4星期,全部緩刑3年。

黃曉微(21歲)、陳幼連(27歲)、吳麗君(38歲)、鄧玉霞(25歲)和龍運紅(26歲)均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她們分別在去年6月至9月期間,以7天或90天雙程證入境,在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被捕。龍逾期居留約1個月,被判監2週;其餘被告在雙程證過期後留港超過3個月,被判監4週,5案全部緩刑執行。(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