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2月14日是西方情人節,有情人固然一雙一對浪漫一番,但單身男士怎樣消受寂寞?香港一家知名色情網站趁情人節之際,在台灣分站推出“出租情人”服務,聲稱男客可以時薪2000元(新台幣,下同)的價錢,“邀請”這網站的美女一起度過一個有“情人”的情人節,若以3萬元購買“一天全包宴”,更送“特別”服務。
島內媒體暗訪發現,有關服務推出以來大受歡迎,甚至吸引一批單身前來台灣旅遊的大陸及港澳男士,只要提前預定,一抵台灣即有美相伴。經營者坦言,若遇上情人節等大節日,“不早預定就找不到女孩子!”
由於這網站在大陸及港澳台地區都頗具名氣,有關服務大有推動“大中華淫業一體化”的趨勢。但台灣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所謂“伴遊”或“出租情人”的服務涉及賣淫交易,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恐惹官非。
據業者表示,此集團以“旅遊大使”的名義向色途老馬介紹年輕貌美的少女充當出租情人,“旅遊大使就是陪你吃飯、逛街、看電影的伴遊”,但暗示若想與小姐“更進一步”可與她“私了”。據該負責人透露,有關服務推出以來大受歡迎,亦受益於近年來的大陸旅遊自由行,不少來自大陸及港澳地區的男士,為免台灣之旅寂寞,都會事先預約“意中人”伴遊。“包一天價碼三萬,有送S(指性交易),港幣、人民幣都收!”
化名娜娜的22歲“旅遊大使”表示,這種工作很好賺,只要向對方提供男女交往的戀愛感覺,就可賺取高回報,“有時不提供性服務也可月入10萬元”。
有台灣律師提醒單身男士在節日慎行,因為根據現行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性交易屬於刑事罪,無論是嫖客或是賣淫女子均屬違法,可被罰款3萬元。(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