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NBA籃球名宿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內地譯為邁克爾.喬丹)近日正式起訴中國運動用品商喬丹體育公司,稱後者“蓄意且毫無顧忌”使用他及其子的姓名,誤導中國消費者。喬丹體育發表聲明稱,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而且“Jordan”作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有律師認為,喬丹以侵犯姓名權起訴喬丹公司,有相當難度。
喬丹:非為錢‧賠償捐中國籃業
喬丹2月23日發表聲明表示:“當我瞭解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聲明還說,訴訟不是為錢,而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得到的經濟賠償將用於發展中國籃球事業。新華社報導,法院一週內將答覆是否審理此案。
喬丹申上市
年銷收入29.1億
喬丹體育成立於2000年,主要經營籃球鞋、籃球服等運動用品。公司已申請在上海上市,有望成為首家在國內上市的體育用品公司,前年銷售收入達29.1億元人民幣。
而麥可喬丹在1980年代成名,“喬丹”是其姓氏“Jordan”在內地的通用譯法。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還包括“傑弗里喬丹”與“馬庫斯喬丹”,與喬丹的兩個兒子Jeffrey Jordan和Marcus Jordan譯音一致。
喬丹品牌“Air Jordan”所屬的耐克(NIKE)曾控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但並未成功。喬丹體育23日發表聲明指,中文“喬丹”是依法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
喬丹體育在招股申報書裡也指出,“Jordan”作為普通外國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與麥可喬丹不存在對應關係。
喬丹體育:外國人姓氏不具特定性
精通知識產權法的湯喜友律師向《明報》表示,“喬丹”只是麥可喬丹的姓,不是全名,“叫喬丹的大有人在”,按照中國法律,告其侵犯姓名權有一定難度。
山寨廠趕製林書豪球衣
麥可喬丹遠非唯一“被山寨”的NBA球星,廣東中山多個製衣廠,已經開始大量仿製NBA華裔球星林書豪的球衣,林的山寨球衣能佔一間廠高達80%的業務量。
《南方都市報》報導,中山市沙溪一些製衣廠正大批仿製林書豪的17號球衣,訂製林書豪球衣的,多是淘寶店家和台灣店家。多數店家表示,球衣是仿製的,有店家一天能賣十多件。沙溪有製衣廠開設了生產“專線”作林書豪的17號球衣。
一家製衣廠負責人小易說,目前廠裡製衣的咨詢量,80%都是關於林書豪。
在淘寶上輸入“林書豪”,有超過4000件商品,大多數都是林書豪的17號紐約人球衣,包括主場、客場和訓練背心和各式有林書豪或Linsanity(林瘋)T恤。(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