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四州屬2月26反稀土廠集會


  • “綠色盛會2.0”籌委會主席黃德(右2)呼吁政府順從民意作出明確決策,拒絕萊納斯稀土提煉廠於大馬門外。(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由多個組織發起的“綠色集會2.0團結”活動,將於2月26日在4個州屬舉行,以聲援在彭亨州關丹市議會草場舉行的“綠色集會2.0”。

“綠色集會2.0團結”的一名發言人2月23日對《星洲日報》說,他們將在吉隆坡、檳城、霹靂及沙巴舉辦上述活動,以給予綠色集會2.0支持。“我們希望公眾能踴躍出席這項活動,越多人來越好,舉辦和平集會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如果警方在當天阻止我們集會,他們肯定將受到公民社會的譴責。”

吉隆坡的“綠色集會2.0團結”將於2月26日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在Maju Junction(人權委員會前)舉行。

獲逾500組織聲援

另外,隆雪華堂、林連玉基金、“我是馬來西亞之子”、“只要不是巫統”(Asalkan Bukan Umno)、馬來西亞公民自由運動(MCLM)、國家印裔進步小組(NIAT)、人民之聲、人民黨(PRM)、捍衛蘇丹街委員會及其他組織,將聯合在全國舉辦反萊納斯稀土廠集會。

“只要不是巫統”代表兼社會主義黨(PSM)總秘書阿魯哲文22日指出,目前已有超過500個組織聲援“綠色集會2.0”活動,而所有主辦單位已做好準備,迎接這個和平集會。

黃德:俯順民意
政府應拒萊納斯設廠

“綠色盛會2.0”籌委會主席黃德指出,政府必須順從民意作出明確的決策,把萊納斯稀土提煉廠計劃拒於大馬門外。他指出,4月23日政府4個部門的部長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強調當局將向萊納斯建議,把稀土提煉後的輻射性廢料悉數運回澳洲,作為其中一項處理方案是多餘的。

“人民要求政府作出明確的決策,而不是建議!”他說,當局批准附帶條件的臨時營運執照,以讓稀土廠輕易進入大馬操作,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更何況,這些附帶條件充滿矛盾。

“部長說,如果萊納斯無法滿足臨時營運執照的5項條件,當局不會發出臨時營運執照;但是,另一方面卻強調執照發出後的10個月內,萊納斯必須提呈永久處置設施的建議書(條件之一)給當局,這不是讓人感到混淆嗎?”

原子能執照局須解釋

黃德指出,原子能執照局在民眾質疑稀土廠計劃時,仍執意發出臨時營運執照給萊納斯,因此,其董事部成員須現身向全民解釋發出有關執照的理由。他也說,由於稀土提煉廠的輻射性廢料,將為國人帶來大災難,因此人民絕對不允許萊納斯通過走後門的方式,進入大馬設廠。

“政府須即刻終止稀土廠計劃。如果萊納斯要求再投資就必須按法規、申請流程等嚴格執行及審核;同時也須進行深入環境影響評估(DEIA),包括生態、人民健康的影響等。(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