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大馬原子能執照局總監拉惹拿督阿都阿茲強調,萊納斯需要經過重重關卡,才能正式投入稀土廠的營運,並駁斥有關萊納斯隨時可以投入生產或稀土已經運抵的傳言。
“臨時營運執照雖已獲得批准,但我至今仍未發出有關准證,因為這間公司還需要符合許多條件,如承諾書、分期支付5000萬美元的日期、營運費用等。”
阿都阿茲2月29日出席彭州經濟大藍圖研討會開幕禮後受詢時指出,當局不會定下發出臨時營運執照予萊納斯的期限。
他表示,根據當局的規定,萊納斯必須在臨時營運執照發出後的10個月內,確定設置永久廢料儲存槽(PDF)的地點,以及提呈有關資料的詳細計劃。
“永久廢料儲存槽是公眾非常關注的事項,他們在提出意見時,大都是與這有關。”
他說,儘管萊納斯在文件內提及廢料可以循環再用,而不需要建立永久廢料槽,但政府仍堅持這間公司準備有關設施,因為有關廢料若無法被循環再用,永久廢料槽將成為重要的設施。
“同時,承諾書中也將列明,在萊納斯以臨時營運執照投入運作期間,如果有需要,他們須符合將稀土廢料運回澳洲的條件。”
公開閱讀萊納斯文件
收集逾千建議3月1日交待
另一方面,阿都阿茲說,他將在3月1日交代原子能執照局之前公開讓人民閱讀萊納斯文件內容時,所收集到1123項建議和意見的審閱過程。
“大部份民眾的評語都一句帶過,例如‘我不要萊納斯!’或‘萊納斯回去澳洲’。”
他說,民眾的回應說明,他們還未明白萊納斯申請臨時營運執照的內容,因此該部將繼續加強這方面資訊。
針對位於關丹警局停車場旁的空氣探測器何時操作的問題,他說,這部儀器會在萊納斯投入運作後才開始操作。(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