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塔辛:修憲非為我鋪路‧有辦法自己回家


(泰國)泰國流亡前首相塔辛表示,他的政治盟友推動修憲,並非為了讓他重歸泰國鋪路。目前人在迪拜的塔辛接受泰國《曼谷郵報》訪問時表示,他有辦法自己回家,無需藉修憲創造對他有利的條件。

塔辛在2006年的軍事政變中被推翻,較後在貪污濫權罪名被判坐牢兩年。為逃避牢獄之災,他一直流亡海外至今。由塔辛胞妹英祿領導的泰國政府2月推動成立修憲委員會,負責研討2007年版憲法中,有關國家君主立憲制的條款。儘管英祿多番重申塔辛不會在修憲中獲益,但在野民主黨指控,執政為泰黨此舉是為了讓塔辛在免除服刑情況下回歸泰國,並呼吁政府勿觸及君主立憲制的條款。

修憲不觸及冒犯君主條款

但塔辛否認修憲將觸碰這項足以構成冒犯君主法的條款。在冒犯君主法條例下,每條罪行都可能被判坐牢15年。他說:“為泰黨已經清楚表明,這次修憲不會觸及動搖皇室地位的條款。”

塔辛在泰國的貧窮族群中大受歡迎,若他成功回歸,將引起曼谷精英族群,包括軍隊、皇室和政客的不滿,並將激化當地社會的政治對立。去年10月,英祿政府堅持向塔辛重新發放護照,引起反對黨強烈抗議。但塔辛多次強調回歸的意願不高。他在訪問中說:“對我來說,回不回家不是我的主要關注,我在外國生活得很愉快。”(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