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獄”入監探兄‧男子被控“侵入住宅”判刑3月


(台灣)台灣新竹監獄去年9月間發生男子酒後爬墻入監事件,警方當時翻遍法條,找不到適合的條例論處,最後勉強以侵入住宅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名,將這名林姓男子移送法院。法官審理後,3月13日判處林男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新台幣,下同)。

有多項犯罪前科的29歲林姓男子,去年9月4日晚間喝了酒後,以塑膠袋和衣服包著手,攀越新竹監獄高達4、5公尺的鐵絲網和高墻,說要探望關在監獄裡的兄長,結果人還在半空中就觸動警鈴,被獄方人員當場逮捕。

新竹監獄決定對這名30多年來第一位翻墻闖入監獄的林姓男子提告,只是檢警翻遍法規,找不到適合的條例論處,最後勉強以刑法侵入住宅罪及毀損他人物品罪,將林嫌移送偵辦及起訴。

新竹地院承審法官邱忠義表示,這是島內第一起硬闖監獄的案件,沒有判例可依循,對於法條援引確實有點傷腦筋。由於被告在攀爬進監獄時,拉扯高墻上的鐵絲網並造成一定程度的毀損,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觸犯毀損他人物品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上罰金,這部份是告訴乃論;至於侵入住宅罪,侵害告訴人居住安寧,雖然刑期較毀損罪輕,但屬公訴罪。法官審酌被告因一時思親情切而有脫序舉止,判處被告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