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與一批示威者,去年9月衝擊在科學館舉行的遞補機制論壇,日前被裁定刑毀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罪成,3月20日被判囚2個月,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梁隨時可能面對被罷免議員資格,甚至影響他今年9月參加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資格。
梁國雄20日晚接受《明報》查詢,稱會與律師商討對策,未直接回應會否參選下屆立會選舉。
另4人囚3週
梁:鎖不住我靈魂
裁判官羅德泉表示,被告梁國雄(55歲)參與程度較早及深,亦屬領導角色,遂判刑較重。其餘被告黃洋達(32歲)、容偉堂(60歲)、鄧建華(22歲)及陳倩瑩(22歲)均被判入獄3週。眾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另外,梁要就刑毀賠償4150元予政府。
第二次因社會運動被判囚的梁國雄20日申請保釋時,引用他於2010年辭職發動“五區公投”時曾引用的詩句“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和“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表明心志。他獲准保釋後於庭外指判刑過重,不怕因此入獄及失去議席,直言“鎖得住我的人,鎖不住我的靈魂”,又對其行為不感悔意,認為自己面對的權貴愈高,刑期愈長。
詹培忠:維護立會公平
或提罷免
《基本法》第79條訂明,立會議員犯刑事罪判監1個月以上,若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他將喪失議席。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會諮詢法律顧問意見,如何啟動罷免動議,但需要有議員提出,又指以往是由內會主席提出。唯一曾因入獄被罷免的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說,為維護立法會公平,若沒有人提出罷免,他或會提出。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雖然民主派不認同暴力,但梁國雄因示威犯罪,加上本屆會期將於9月完結,質疑罷免有否意義。自由黨主席劉健儀則稱,黨內未就罷免商討,但她個人認為梁將會上訴,其間罷免他未必洽當。
兩大學生判囚
律師校友相助
涉案其中兩名被告分別是中大及嶺大學生。中大校長沈祖堯表示,非常關心被告之一陳倩瑩的情況,大學輔導長已即時聯絡她,瞭解事件及其需要,亦已聯絡熱心的律師校友提供法律意見。沈祖堯說,明白年輕人對社會議題抱有熱誠,參與社會運動追求理想時,有時可能會有一些較激烈的行為。嶺大發言人則表示,學生服務中心會繼續與鄧建華聯絡,提供協助。
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說,認同遞補機制涉及每名港人基本權利,影響深遠,屬社會深層次矛盾,理解示威者憂慮,及論壇次數嚴重不足;亦明白社運人士較熱血,只是關注社會,非為私利。
官斥踐踏論壇觀眾權利
但羅官坦言,無論論壇屬真屬假,在場觀眾亦不應被阻止發表意見,眾被告卻踐踏他人行使其基本權利,市民將來考慮參與類似論壇時,或要評估人身安全,假如他們因此卻步,實屬社會倒退。羅官又稱,眾被告情緒高漲,如當時有人倒地,人踏人後果將不堪設想,認為他們罔顧人命安全。
沒起訴“V煞”
警被指選擇性執法
去年9月的遞補機制論壇上,焦點亦一度集中於另一名戴上“V煞”面具的示威者身上。雖然警方一度表示已掌握著這名男子身份,並正在追緝,但終未有檢控。新青年主席林景祥表示,警方只起訴沒戴面具的示威者是選擇性執法,刻意打壓露面的示威者及他們的政治立場。
警方發言人未有回應為何未有檢控戴“V煞”面具的示威者,只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及尊重市民和平集會、遊行及發表意見的權利。
梁國雄等被判囚的結果惹來很大迴響。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認為政府應為當日衝突負上相當責任,學聯前秘書長周澄等9名前學聯或大學學生會成員,3月20日亦於社交網站facebook發起聯署聲援眾被告。
中大3教授
fb發聲明撐學生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副教授馬嶽及助理教授周保松在facebook亦發聲明力撐被告之一、中大學生陳倩瑩,指以有學生不為私利、敢於為社會公義抗爭而自豪,3人又認為判刑過重,沒充份考慮這是市民面對不合理制度和政府不理會民意下的反應。(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