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是少數透過律法對通姦、婚外情做出規管的地區,高雄市張姓男子與小三涂女到飯店風流一度,卻因“馬上風”而猝死,驚聞丈夫與小三藕斷絲連的張妻,憤而請求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精神慰撫金。高雄高分院認定涂女有過失,判決賠償35萬元。
高雄市地方法院3月20日依“通姦罪”判處涂女入獄3個月,但得以課易罰金9萬元,同時認為涂女介入他人婚姻,對受害人張妻造成精神損傷,故依“妨害家庭”罪,判令涂女應向張妻賠償35萬元精神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被告涂麗華與已故男子張彬彬相識10多年,明知張男已婚但仍與其發展婚外情關係,多年前還曾在住處遭張妻捉姦,但兩人仍繼續維持地下情侶關係,將張妻瞞在鼓裡。
事發在2010年6月10日深夜11時許,張、涂兩人到高市某大飯店開房間,未料張男在一度風流後突然馬上風,口吐白沫不醒人事,緊急送醫後於翌日淩晨因急性心肌梗塞不治。張妻接獲丈夫死亡噩耗時,才知道丈夫又與涂女舊情未了,因此怒告涂女“妨害家庭”罪。
涂女認為,自己與張男維持關係10多年,張妻早已知道兩人有婚外情,依法不得請求賠償,並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她無法負擔。但法庭認為,涂女無法舉證原告張婦早已知悉兩人婚外情,認定其確有“妨害他人家庭”的行為。(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