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曾統領台灣三大黑幫之一的天道盟,現年69歲的羅福助,最為人所知的是他在1996年至2002年出任“立法委員”,被視為“黑道漂白”的傳奇人物。台灣高等法院3月28日判其入獄4年、並科罰金600萬元,全案定讞,因其在證券交易中偷漏稅款3800萬元(新台幣,下同),又透過偽造土地文件,強吞他人位於基隆市的100筆土地。
此案在台灣司法系統纏訟超過10年,28日終告一段落,羅福助最快下個月就須入獄服刑。至今仍被稱為天道盟“精神領袖”的羅福助,昨晚9時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仍會極力尋求法律救濟,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
不過,台北地檢署當晚在知道判決結果後,隨即要求執行科配合警方,對羅福助進行嚴密監控,防止他潛逃出境。檢方表示,判決已下,料羅福助最快將在4月底前入監。
案情透露,羅福助早年在黑道叱吒風雲,更統領天道盟長達10年,甚至因此成為警方掃黑專案“一清專案”的“貴賓”,被送往監所管訓。未料,羅福助在1996年前腳踏出牢房,隨即竟搖身一變成為“立委”在議會商議政事,成為不少台灣黑道中人的偶像。
其公職生涯至2002年因連任失敗而結束,隨即再被警方列為查緝黑金行動的首位偵辦對象,警方追查中發現羅涉嫌炒股、瞞稅、掏空上市公司資產、非法侵佔他人土地等12項罪名。檢查官求刑30年,卻被其利用法律手段一一拆解,在司法體系內一再重覆判罪、上訴、無罪、再起訴的過程,直到2010年高院更二審改判他有罪,但因案件審理超過新上路的《速審法》8年期限,且並非羅福助故意拖延,依法減刑後判他徒刑4年。
法庭判決指出,這次判刑四年主要針對其三項罪名,包括偽造文件侵佔他人土地、證券內幕交易及瞞稅。據指出,羅在1988年間,因與基隆一遊姓商人有債務糾紛,竟將對方抵押在自己手上的100張地契,全數透過偽造文件轉到自己名下。又透過偽造公司開支等手法,瞞繳稅項3800多萬元。
據悉,羅福助還另涉炒作吉祥全股票11億元案,以及濫墾盜挖剷平大香山等案,法院仍在審理中。(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