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警方表示,在諮詢律政司意見和考慮調查所得的證據後,決定終止所有涉及雷曼兄弟“誤導投資者”的調查。
雷曼2008年9月在美國申請破產後,有投資者認為被分銷商職員欺騙。商罪科過去3年共收到約3100宗投訴,大部份指控涉及誤導投資者,39宗涉及偽造文書,1宗涉及串謀詐騙。當中除了一宗“偽造文書”個案檢控成功,另外3宗個案分別是檢控不成立(2宗)和不作舉證(1宗),餘下個案都因為沒有足夠證據,沒有提出刑事檢控。警方發言人表示,由於沒有足夠證據把任何人定罪,故不會再就案件提出刑事檢控,商罪科3月29日致函通知有關投訴人。(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