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一名張姓男子與女友同居,不料竟利用女友外出機會,長達多年對女友的兩個分別就讀初中和小學的女兒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友發現後難過自責,吞藥自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採一罪一罰方式,判處男子徒刑1502年,合併執行徒刑20年。
判決書指出,這名52歲的張姓男子,7年前與喪夫的女友在高雄市同居。張在同居一年後,竟多次利用女友外出機會,性侵女友就讀初中的長女,對就讀小學的次女則是撫胸猥褻得逞。
去年7月,兩女的母親在幫她們整理房間時,發現長女竟有購買驗孕棒的發票,驚嚇之餘趕緊詢問,才得知兩個女兒竟遭同居男友性侵與猥褻多年。其中長女控訴,她第一次被性侵時是在13歲,當時母親與妹妹在親戚家過夜,張男藉口自己房內有冷氣,於是要她進房睡覺,結果卻被他強脫衣褲性侵得逞。
張男食髓知味,自此便利用女友外出,趁機性侵長女,直到去年長女一度覺得肚子不適,才被母親知道性侵一事,而且還得知次女也遭男友猥褻,時間長達一年半,讓她大受打擊,羞愧得吞安眠藥自殺,送醫獲救。檢警審理後根據兩少女的證詞,檢方認為張男性侵長女共97次,猥褻次女296次,採一罪一罰原則,共判處張男1502年半,合併執行20年。(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