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報導指候任特首梁振英是新香港聯盟的創會成員,梁4月5日回應說有關聯盟並非政黨。(圖:香港明報)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呂新華4月5日到候任特首辦,和候任特首梁振英會面約一小時。他會後強調今次是官方會面,並不敏感。(圖:香港明報)
(香港)在特首選舉中表示自己“從沒有加入任何政黨”的候任特首梁振英,被揭是政治組織“新香港聯盟”的創會成員,此聯盟1991年曾派人參選立法局選舉,1992年被港台一論壇列為“十大政黨之一”。梁振英4月5日回應說,聯盟“不是政黨”,“正如專業團體參選一樣,不會因參加了選舉,而變成政黨”。民主黨涂謹申批評梁“詭辯”和“說謊”,“那一定是政黨……若不是的話,它會派人出席那論壇嗎?”
此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呂新華5日突到訪候任特首辦,和梁振英會面約一小時。二人會後均稱,討論了外交方面的事。呂新華強調,是次是官方會面,並不敏感,“我是特派員,梁是溫總任命的,我們交流交流外交的,你說不對嗎﹖”梁振英否認是高調接見呂新華,“不高調又會說我們有什麼秘密。”
新港盟曾派4人戰立局
梁振英1989年和另外37人創立新港盟,聯盟雖無政黨之名,但1991年派出4人出選立法局,其中黃宜弘獲勝;1992年港台邀請政黨出席討論修改《基本法》的論壇,新港盟被列為十大政黨之一,聯盟於1999年已解散。
梁振英5日被問及是否新港盟黨員時回應說:“新香港聯盟不是政黨,從來也沒人講過它是,聯盟有人參加過選舉,就正如功能團體,包括專業團體參加選舉一樣,不會因參加了選舉而變成政黨。”
張達明:視乎主要活動是否參政
香港並沒有政黨法,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政黨的定義是指“其主要功能或宗旨是為參加選舉的候選人宣傳或作準備的團體或組織,而候選人所參加的選舉須是選出立法會的議員或任何區議會的議員的選舉”。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新港盟是否符合上述定義,視乎其主要活動是否參政。他指出,由於資料不足,單憑聯盟曾派人參選立法局,不足以判斷它是政黨。
涂謹申斥詭辯
涂謹申則認為,按當時形勢判斷,新聯盟已有政黨雛形,“好像新民主同盟,那又不算政黨嗎﹖”(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