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由於受害者和匯款戶頭都在國外,237名被捕的國際電話詐騙和網絡賭球集團的台灣及中國籍成員,料將悉數被遣送回原居地面控。
目前,大馬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欺騙)進行調查,但相信過後會轉用觸犯移民法令、濫用簽證罪名查辦,並把外國人遣送回台灣或中國。一名警官說:“相信警方難以援用刑事法將嫌犯治罪,因為受騙人士都非大馬人,匯款戶頭也不在我國,而且警方沒有起獲任何款項。因此,沒有實在的行騙證據,僅是大本營設在這裡和進行活動而已。”
最新的數據顯示,警方這2天在雪蘭莪州加影及沙登的取締行動中,共逮捕158名台灣人(134男24女)、79名中國人(34男45女)及9名大馬人(7男2女),總人數246人。
此外,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部助理總監羅海米也證實,台灣警方鑑證小組已於4月6日晚抵步大馬,他們的調查任務包括盤問台灣籍嫌犯。他說,由於被捕人數眾多,警方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來調查,不過預料這些外國人最終會被遣送回台灣及中國,由有關的地區或國家的警方來採取行動。
台警可助鑑定工作
另一方面,加影警區商業罪案調查主任阿利亞斯副警監說,台灣警方可協助進行某些方面的鑑定工作,例如有關不法集團在大馬的活動,與台警過去所偵破或調查的案件手法是否相同。他說,大馬和台灣警方將會緊密合作,進行情報交流與研究。
此外,他指出,台灣調查人員也會盤問台籍被扣者,以掌握更多內情。“既然是來自同一個地方,由台警方人員偵訊台被扣者,將能獲取更多資料,也會順利得多。”
台刑事局:細節還待釐清
詐騙集團台灣人或非首腦
台灣刑事局4月7日說,已由國際科派員向大馬警方瞭解台籍人士涉及詐騙活動落網的相關案情。刑事局指出,隨著海峽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日趨制度化,詐騙集團多轉往東南亞國家流竄,例如柬埔寨、越南、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等;馬來西亞警方破獲跨國詐騙集團,到案的台籍人士涉案情節還待釐清,但初步瞭解並非詐騙集團“首腦”。
刑事局說,這類跨境詐騙案偵辦,還包括非法電訊線路商、詐騙話務平台、洗錢中心、詐騙機房等外圍據點的清查;若大馬警方有需要,台灣將提供相關資料。
羅由中:尊重大馬辦案程序
另一方面,台北駐馬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羅由中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詐騙集團在台灣猖獗多時,不過在台灣警方近幾年不斷取締下,加上在台灣涉及電話詐騙刑罰比大馬嚴重,這些詐騙集團便轉移目標,把基地遷至東南亞及中國。他說,代表處及台灣警方不斷與大馬警方密切聯絡配合,提供許多有利線索,終於將不法集團一網打盡。他說,代表處尊重大馬警方的辦案程序,並會持續給予最高程度配合。(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 你知道嗎?
電話詐騙也稱“澳門騙局” 國際電話詐騙案也被稱為澳門騙局(Macau Scam),大馬警方將國際電話詐騙案命名為“澳門騙局”是由於最初的騙局中,詐騙集團常盜用澳門賭場的名義,通過電話以及電郵等渠道通知受騙者獲得賭場所舉辦的抽獎比賽大獎,再藉著抽稅以及行政費等名義,要求受騙者先行匯款到指定銀行戶頭,以換取大獎的一種詐騙手法。 但隨著這一種詐騙手法逐漸廣為人知,詐騙集團已漸漸棄用這一種詐騙手法,轉而利用公家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名義,設計更多的詐騙手法。除了改變詐騙手法外,詐騙集團也善用網絡科技如IP電話技術(VoIP,也稱之為網絡電話),以便能更廣泛地接觸各國潛在的受騙者,加上這項技術容易設立以及轉移的特質,使到警方往往難以追蹤他們的所在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