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雙非應法律解決‧指行政措施非治本


  • 候任特首梁振英(左)4月9日下午抵達北京時,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華建(右)到機場迎接。(圖:香港明報/香港政府新聞處)

(香港)工聯會會長鄭耀棠4月9日在北京會見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後,引述王光亞稱現時以行政措施處理“雙非”(夫婦均非港人)孕婦湧港產子的問題只能收一時之效,不能真正解決問題,長遠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期望今年內在這方面有所進展。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兩會期間中央不願釋法或修改《基本法》的信息明顯,“法律途徑”應不是指釋法。

被問到是否要釋法解決“雙非”問題,候任特首梁振英9日離港赴京前在機場回應說:“釋法是《基本法》其中一個途徑,但若我們能以其他方法解決當然會更好。我聽到有一些建議解決方法,這個問題我在北京若有機會,希望能和中央領導探討。”

梁振英:望與中央商釋法外方法

鄭耀棠引述王光亞指應靠“法律途徑”處理有關問題:“現在特區政府和內地政府作出了一些部署,在行政上作規範,但這是否能解決問題呢?他(王光亞)自己看,一時的效果是有的,但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真正解決問題最終要靠法律途徑,希望這方面,今年內有所進展。”

梁家傑估計“法律途徑”不是指釋法:“兩會期間中央不願釋法或修改《基本法》的信息明顯……(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早前也只是說要處理問題,而不是禁絕內地孕婦來港產子。”

梁家傑料“法律途徑”非釋法

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認為,港府應即時停止賦予雙非子女居港權,若雙非父母有異議,才提出司法覆核,把問題引回香港的司法程序內,到有最終判決,才考慮是否釋法。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是否提請釋法,應由梁振英決定。

王光亞在兩會期間亦曾就“雙非”問題表態,當時並沒有明確提出要以法律途徑解決,只說行政措施效力有限,中央會提出治本的解決方案。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當時亦表示,不宜修改《基本法》去處理有關問題,又指“有幾個方法解決”,包括有人提議由“終審庭自己糾正”。

王光亞指23條無時間表

工聯會會長鄭耀棠4月9日引述港澳辦主任王光亞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沒有時間表,無論是現屆政府或是下任行政長官,要拿到社會的共識,才可就23條立法。民主黨副主席張文光9日批評王光亞的說法是“進可攻、退可守”,有“能立法就立法”的意味。

鄭耀棠引述王光亞說,“世界任何的國家,都有這些法律的規定,要保護國家安全……人大通過的《基本法》,都賦予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就23條立法,這一點是不可置疑的”。他又指王光亞表示,23條立法並無時間表,“無論是這屆特區政府又好,下一任的行政長官也好,他都要拿到社會的共識,才能推行這樣的立法”。

無論現屆下屆
須先有社會共識

張文光質疑王光亞說法是“進可攻、退可守”,有“能立法就立法”的意味。張直言立法會現時代表性不足,“他(王光亞)說要凝聚社會共識,究竟是市民共識,還是立法會的共識?”張文光擔心下屆政府若展開諮詢,23條會在低代表性的立法會內通過,強調應先普選,才討論應否就23條立法。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新政府有很多逼切工作要做,解決社會、民生及經濟問題,故沒需要在未來5年任期提出23條立法的諮詢。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說“無辦法猜”王光亞是否暗示下屆政府應展開23條立法諮詢,但重申自由黨的立場,說絕對不贊成政府在沒有社會共識下強行立法。(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