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40 NGO聯合聲明:不向萊納斯低頭


  • 多個非政府組織聯合發表聲明,絕不向萊納斯的“恐嚇”手段低頭。前排左起為李采鳳、陳友信、林德宜、陳佐翰、陳文德、拉惹雷迪南及羅納麥凱。(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以拯救大馬委員會為首的逾40個非政府組織4月10日聯合發表聲明,不懼萊納斯公司發出律師信的恐嚇手段,並誓言將繼續展開反稀土廠運動。

大馬社會傳播中心(KOMAS)主席陳佐翰指出,有關律師信共提出6項要求,包括要求他們撤回刊登在網站上聯署的聲明、承諾不再發表任何針對萊納斯的誹謗聲明、在主流報章和拯救大馬委員會網站上刊登道歉啟事,以及賠償萊納斯的損失和法律開銷。

指萊納斯利用法律漏洞

他10日代表上述非政府組織,在新聞發佈會上宣讀聯合聲明時,批評萊納斯公司這樣的大企業,動用權力、財力及律師來對付非政府組織。

“在萊納斯公司所起訴的45個非政府組織當中,已有41個已經表明絕不向萊納斯低頭。”

他指出,萊納斯公司實際上是利用大馬的法律漏洞起訴他們,因為根據澳洲誹謗法律,一家擁有超過10人的公司是不可以起訴他人誹謗。

有權網上張貼信件

另外,拯救大馬委員會主席陳文德指出,拯救大馬委員會的代表律師,已經代表所有45個非政府組織回覆了萊納斯的律師信,並聲稱,有關張貼在網上張貼給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公開信內容,是根據憲法所賦予的權利,維護人民的基本權益和公眾利益。

隆雪華堂會長陳友信表示,他會把萊納斯要求45個非政府組織道歉,否則起訴它們的事情,帶到隆雪華堂董事會討論。他說,如果萊納斯公司起訴隆雪華堂,只會更激發隆雪華堂號召會員出席4月28日的集會,以表達對稀土課題的擔憂。(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