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被台北市警方斥為“人渣”的42歲蘇姓男子,被控自長女小學六年級起,將她當成性奴長達7年。甚至當女兒步入中學交男友時,獸父更醋勁大發,怒吼:“怎麼可以背叛我!讓我戴綠帽!”警方追查下發現,幼女也曾遭獸父猥褻。
士林地方法院4月10日判決全案,認定蘇男自2005年起,至其2011年落網之前的7年期間,對兩名女兒進行強制性交、猥褻達576次,依“一罪一罰”原則,累計判刑2790年另兩個月,共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及勒令其接受強制治療。
一罪一罰判監2790年
法庭判決書指出,蘇男從2005年起常趁家中沒人,將大女兒帶到房間,命她脫衣閉眼後性侵,甚至在深夜趁家人入睡後,於客廳性侵女兒,若被害人適逢生理期,則須為他口交。被害人雖曾向母親求救,但母親向獸父查問反遭毆打,又擔心獸父是家庭經濟支柱、恐懼家庭破碎,無力處理。
獸父去年發現大女兒手機內有男友合照,吃醋怒吼:“你怎麼讓我戴綠帽!”出手將女兒痛毆一頓,更性侵大女兒泄憤。受害女童不堪父親辱打,又為爭取戀愛自由而主動報警,才使案件曝光。
警方追查中更發現,蘇家次女也曾遭獸父猥褻。法官認定,獸父長期性侵大女兒、猥褻二女兒,依每週性侵兩次計算,予以重判3790年,合併執行17年,並且考量他角色認知混亂,判他服刑前必須強制治療。全案可上訴。
法庭消息指出,蘇男拒不認罪,在庭上堅稱自己對大女兒產生情愫,在庭上辯稱:“我愛上大女兒,想娶她當老婆”,聲言兩人之間是“真感情”,更反問警方:“我愛她有錯嘛?”但台安醫院精神科主任許正典認為,蘇男對女兒應不是真愛,而是佔有,心態已嚴重扭曲。(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