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部長:政府依法行事‧茅草行動不賠不道歉


(馬來西亞)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說,政府不會向那些在“茅草行動”中內安法令下被逮捕的人士道歉或賠償,因為政府當時是依法行事。他說,在涉及國家法律,包括內安法令的事件上,政府不會作出賠償或道歉,因為這涉及法律問題。

在當時屬合法行動

“一個被提控的人,在法庭判定他有罪前,仍是無罪的。如果被(依法)提控的人獲得法庭釋放,政府就要向他作出賠償或道歉的話,那麼國家就不需要法律,也不需要法庭的存在了。”

納茲里4月22日對星洲日報指出,內安法令也是在上述範疇內。當時內安法令是獲國會通過的合法法令,任何在這法令下採取的行動,都是屬於合法的,因此沒有所謂的道歉或賠償。他認為,反對黨其實也知道這一回事,只是他們要玩弄課題而已。

在1987年的“茅草行動”中,政府援引內安法令扣留了119人,包括各組織代表、華教人士、反對黨和執政黨的成員,直到1988年6月,被扣留者才陸續獲得釋放。(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