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市政局執法人員強硬拆除帳篷,與佔領獨立廣場大專生及社運份子發生激烈肢體衝突,現場一片混亂。(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執法人員下令佔領者收拾所有物品,離開獨立廣場。(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佔領獨立廣場營地被吉隆坡市政局執法人員封鎖為禁地。(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營地被封鎖後,學生又搭起3個帳篷。(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佔領獨立廣場”運動進入第11天之際,吉隆坡市政局執法人員進行清場,結果二度與佔領者發生肢體衝突;在中午約12時40分,當局逮捕了4人。他們已在午夜之前獲得保釋。
市政局執法人員是於4月24日凌晨6時30分到“佔領獨立廣場”營地清場,並封鎖營地。大專生於中午12時30分在獨立廣場路邊搭起3個帳篷;不消5分鐘,兩名在附近駐守的執法人員就上前交涉。雙方談判破裂,約70名執法人員5分鐘後把參與者剛搭起的3個帳篷拔起。吉隆坡市政局卡車慢慢倒退至營地前方。
“廢除高等教育基金貸款”大專生及“佔領獨立廣場”參與者見狀馬上築起人牆保護營地,雙方僵持不下,現場氣氛緊張。但執法隊伍頃刻就突破人牆,並展開逮捕行動。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互相推擠拉扯,現場一片混亂,叫囂聲不斷。有者被執法人員強行拉扯到路邊,有者在推擠混亂中跌倒。這場逮捕行動沒看到警方介入。
4名被捕者是兩名雪蘭莪工業大學學生,以及2名社運份子,4人較後都被帶到金馬警局。同時,3個帳篷裡存放的食水也全部遭執法人員充公。市政局的清場行動引起路過的駕車人士觀望,造成交通阻塞。交警不斷驅趕車子離開。全國大專團結陣線(SMM)成員卡里伊斯馬說,執法人員充公了他們的糧食,以及內有100令吉的捐款箱。
肢體衝突事件發生後,“佔領獨立廣場”的大專生依然持續佔領廣場,並聲明不會撤退。到了午夜時分,這些大專生又開始在獨立廣場紮營;他們紮營的地點跟之前的相距大約100尺。
市局:已給很多機會
不聽勸告採行動
吉隆坡市政局指出,當局已給予“佔領獨立廣場”運動成員很多機會,過後才決定採取對付行動。市政局企業計劃組主任依斯邁說,在法律上,尤其地方法令授權市政局對付違法者。
“我們沒有援引任何新法令,1992年吉隆坡聯邦直轄區(獨立廣場)地方政府條例已存在超過10年。”
“我們在這之前已給予這些人機會,要求他們停止和離開。但是,他們不聽從我們的勸告……因此我們今天才會採取行動。”
他說,任何人士要使用獨立廣場,需要獲得市長的批准,人們不能夠在那裡示威或辦政治集會,這是向來的做法。“即使你要在那裡溜達,有時候你並不能隨便這樣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