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人民公正黨最高領導層4月25日促請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以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針對國內仍有30萬本地印裔人士未取得合法公民權作出解釋。
公正黨副主席蘇仁登和努魯依莎在新聞發佈會上挑戰國陣中央政府,特別是首相及內政部長在一週內解決印裔社群的問題。
蘇仁登指出,據公正黨的向當事人展開的調查所得,發現國民登記局在很多個案中,沒有給予合理的解釋。
“就好像就讀吉隆坡中華國中的17歲中五生麗仙娜,由於報生紙注明其母親是非大馬公民,導致她多次申請大馬卡被拒。”
他說,最令麗仙娜難以接受的是,兩週前校方諭令她立即停學,也不能報考大馬教育文憑(SPM)考試。
歧視印裔抵觸憲法
“這是一個典型歧視印裔的做法,這顯然已抵觸聯邦憲法15條文。”
此外,該黨最高理事兼梳邦區國會議員西華拉沙也說,所有在國家獨立後出世的公民,都受到聯邦憲法14條文的保障,即自動享有公民權。
他說,所有在1957年後出世的人,肯定擁有合法的公民地位,他不明白為何在一項個案中,27歲的娃姍達拉治米最近接獲內政部來信告知,她在憲法19(1)條文下申請公民權的事項遭拒絕,完全是胡扯。
“19(1)條文只適用予在本地居留多年的外籍人士,這跟在獨立後出世的娃姍達完全不同的情況,根本不能援引這項條文來處理。”(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