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428大集會‧律師公會斥警過度暴力


(馬來西亞)大馬律師公會公佈428黃綠靜坐抗議大集會的初步報告,指責警方以暴力執行任務,並且過度執法。律師公會主席林志偉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政府是時候設立“獨立警察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了。根據律師公會觀察員的觀察,跟去年的709淨選盟2.0大集會比較,警方這次使用更多的暴力,更加任意地使用催淚彈和水砲。

促設警察投訴行為委會

他說,律師公會當天派出約78名律師到現場監督整個集會情況,初步報告共列出以下9種現象。

1.在下午約3時,集會都是和平地進行,直到警方發射水炮和催淚彈時,場面才出現混亂。
2.警方使用高壓手段,包括在沒有受到任何明顯的挑釁下,發射多輪的催淚彈,以及任意發射水炮。
3.警方使用暴力日益廣泛。
4.有跡象顯示,警方防止和制止人們記錄警方的行動和處理方式。
5.警方直接向人群發射催淚彈,甚至不讓集會者有機會快速解散,因此,這不是在驅散,而是在“攻擊”人群。
6.警方使用不法行為對付集會者,並且含有報復心態。
7.警方存有嘲弄人群之嫌。
8.當有警員遭人群丟擲物品時,警方也“有樣學樣”。
9.警方在值勤時並沒有在制服上配戴警察編號。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