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原礦出口稅條例出台‧業者憂引大裁員


(印尼)印尼能源與礦務部日前正式宣佈,從5月6日起,對煤炭以外14種原礦徵收20%的出口稅。此舉引發國內外有關業者的強烈反響。

據悉,此禁令適用於銅、鉛、鎳、金、銀、鋅、鉻、錳、鉬、鉑、銻、鋁土、海砂、鐵礦石。印尼礦務企業協會總主席博爾達克6日稱,此條例將有損於有關企業和投資者,礦務企業必將出現大裁員,並會出現勞資雙方有關遣散費等種種問題的爭議。

博爾達克指出,礦務企業將因數項合同,包括與承建商、採購商和銀行的合同取消而面臨巨大的損失,甚至各方的投訴。因此,假如被迫大規模解僱員工,企業不願發放遣散費,這是政府該負的責任。

當地媒體7日報導稱,中國作為進口鎳礦和鋁土礦的主要國,印尼此限制令將對中國鎳礦和鋁土礦的進口產生影響。

印尼有色網分析師李詢表示,目前中國的鋁土礦和氧化鋁的價格已經上揚。早在今年3月份已有相關消息在市場傳播,受到這些消息的影響,中國企業紛紛進入“搶購”階段。

中國海關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進口鋁土礦總計約4500萬噸,其中從印尼進口佔79.65%,同比增長56.60%。而2012年2月中國鋁土礦進口量466.6萬噸,但在傳出印尼即將限制鋁土礦出口的消息後,3月中國鋁土礦進口量達526.8萬噸,同比激增47.3%。(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