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緝428集會者期限到‧警方16日起展開大逮捕


(馬來西亞)5月15日是警方給予141名被追緝428集會者的最後期限,但並不見有“踴躍”自首的情況出現,最後一天僅5人自願出來助查,所以警方16日會展開上門逮捕行動。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沙烈說,仍有超過百名警方要找的集會者沒有現身,因此當今天期限過了,逮捕行動就會開始。

掌握15未自首者身份

他也透露,從公眾發給警方的電子郵件、手機短訊和電話提供的資料,警方掌握了15名未自首集會者的身份。詢及警方明天的逮捕行動首要的“目標”是否這15人時,他不願明說。“在警方上門逮捕他們以前,他們仍然可以選擇自首,到警局助查。”

截至5月15日下午4時,自首或被扣者僅26人,最新到警局自首者才5人。警方之前警告這些照片被刊登的141名集會者,在7天內到警局助查,否則期限一到就會展開大逮捕行動,登門捉人。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拿督邱震華今日證實,目前僅有26人被扣查,其餘的115人仍沒向警方自首。

全國副總警長拿督斯里卡立阿布巴卡是在15日警告,若這些被追緝人士在7天期限結束後仍未向警方自首,警方將登門捉人。截至14日中午為止,共有21人接受警方調查,今天再增5人。他們有的是被警方逮捕,有得是主動向警方自首,目前已有數人被控上法庭,他們過後都被保釋外出。(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