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警方將在5月22日援引和平集會法令,提控在4.28淨選盟3.0大集會中,被指煽動人群衝入獨立廣場禁區的人民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和署理主席阿茲敏阿里。此外,公正黨森州林茂區部主席峇魯希山也將同時被控;他們將是在生效不久的和平集會法令下被控的首3人。
據瞭解,3人被指抵觸和平集會法令第4(2)(c)條文,即進入已被法庭頒佈為禁區的獨立廣場範圍。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罰款1萬令吉。同時,安華和阿茲敏也可能在刑事法典下被控違抗推事查基於4月26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98條文所發出的庭令。他倆可因此被判坐牢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
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沙烈於21日下午5時發表文告證實,3人已受通知將於22日早上9時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
兩人推特證實接傳票
阿茲敏和安華21日下午在推特證實,已接獲傳票通知他們22日上庭;根據阿茲敏接獲的傳票,他被指違反刑事法典第188,並與刑事法典第109和34條文同讀。
傳票指出,阿茲敏和另外5名還未歸案的人士,與公正黨森美蘭亞沙區部署理主席譚甘、G拉傑斯古瑪和法漢依布拉欣,策劃違抗推事查基於4月26日發出的庭令。此外,他也被指教唆以上3人突破設在獨立廣場周圍的禁區路障,造成當地出現騷亂和衝突。
在此之前,譚甘已被控,成為首位因參與4.28靜坐大集會被控者。
根據吉隆坡推事查基所發出的庭令,獨立廣場周遭路段,包括蘇丹希山慕丁路、拉惹路以及俱樂部路(除了皇家雪蘭莪俱樂部)都屬於禁區,任何人皆不能從4月28日至5月1日,出席、出現或參與在這些地區的任何集會。(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