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衛生部去年起向公眾徵集檢測“地溝油”的方法,5月22日表示共收到762份關於檢驗方法或檢驗指標的建議,初步確定了4種儀器法和3種可現場使用的快速法。另外,內地傳媒對網上流傳的4種檢測“地溝油”的方法進行驗證,證實全部無效。
坊間4檢測全屬無效
《人民日報》報導,衛生部早在去年之前已徵集到5種“地溝油”檢測方法,但經實驗證明,這些方法都不能有效檢測到“地溝油”。去年12月,當局開始第二輪“地溝油”檢測方法徵集活動。在收到762份建議後,衛生部組建了“地溝油”的檢驗方法論證專家組,當中涉及油脂加工、食品安全、衛生檢驗、化學分析等領域,再透過盲樣(不標明來源)測試等方式對徵集到的方法進行科學論證,初步確定4種儀器法和3種可現場使用的快速法。
地溝油可煉飛機燃油
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王竹天介紹,4種儀器法包括3種“質譜法”和一種“核磁共振法”,而3種可現場使用的快速法則包括1種“試劑盒法”和2種“紫外光譜法”。王竹天表示,儀器法的識別率較快速法高。但是,快速法具有現場快速識別的優勢,兩者可以互為補充。王竹天又指出,“地溝油”成份複雜,差異性大,給檢測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這些檢測方法還需要進一步驗證和完善。
另據《華商晨報》報導,微博近日流傳4種檢測“地溝油”的方法,包括“冷凍法”、“炒大蒜法”、“醬油分層法”和“點燃法”,但被證實全部無效。
瀋陽大學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教授楊紹斌解釋說,“地溝油”在煉製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細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進食後輕則會引發腹瀉,重者則會引起噁心、嘔吐等。另外,“地溝油”含有致癌物質,其中黃曲霉素的毒性甚至是砒霜的100倍。
但楊紹斌亦表示,“地溝油”並非一無是處,加工過的“地溝油”可提煉成飛機燃油。
首判地溝油案
江蘇漢囚3年
江蘇常熟市一男子因煉製並銷售“地溝油”,5月23日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2000元人民幣,是當地首宗因“地溝油”而判刑的案件。判辭指,被告楊愛國為獲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購油是用於生產、加工食品,卻仍將“地溝油”作為“食用油”售予他人,是故意犯罪。
中國江蘇網報導,當地一家賣千層餅的點心店日前被揭發使用楊愛國煉製的“地溝油”,店主4月出庭指證楊愛國,稱自己於去年9月向對方購入5桶油。楊愛國辯稱,他是因為生活所迫而從事這個工作,又指自己和家人對社會有愛心,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罰。
但控方指出,楊愛國明知“地溝油”作為化工廠原料不能進食,但仍然將油賣給他人用於生產、加工食品。法庭沒有採納楊愛國的辯護。(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