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患有過度活躍症的14歲少年於5月“五一”假期,在一個多小時之內先後在大埔3個商場共8間店舖連環縱火。他6月8日承認6項縱火罪,辯方透露少年因按醫生指示在假期暫停服藥或致病發,加上一時貪玩才會犯案。
裁判官決定索取感化報告及更生中心報告,押後至6月29日宣判。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對曾焚燒教育中心的告示沒印象。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亦有過度活躍症,而被告現時仍接受過度活躍症治療,每天上學前都會服藥,而犯案當日為“五一”學校假期,被告在醫生建議下暫停服藥。辯方又指,被告只是一時貪玩犯案,幸而無人傷亡,他已感到後悔,請求裁判官索取感化報告後再判刑。
裁判官指出,被告雖是少年,但案情十分嚴重。即使被告需於6月12日至21日考試,但仍決定拘留他直至6月29日判刑,其間索取感化官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情指出,連環縱火案發生於5月五一勞動節黃昏。有店舖閉路電視拍到下午5時13分至6時20分,被告先後現身大埔廣場、富善邨商場及新興花園,焚燒3間教育中心門外的告示、美容中心的宣傳易拉架、時裝店的兩件衣服,以及便利店和超市的貨架,焚毀零食及紙尿片等貨物。
閉路電視拍下
警居所埋伏
警方從錄影片段中掌握到,犯人是一名身穿白色T恤、牛仔褲、褐色鞋、戴白色耳筒的男生。由於被告居於附近,加上其住宅大廈的閉路電視,亦拍到他當晚7時03分回家。警員於5月7日在其居所附近埋伏,趁被告離家上學時拘捕。
八成遺傳‧一成行為障礙
案中少年的父親亦患有過度活躍症。香港瑪麗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主管陳國齡指出,專注力不足或過度活躍症有八成由遺傳、腦部先天缺陷及基因等先天因素引致,主要病徵是沒耐性及容易衝動,但只有不足一成患者會有行為障礙如破壞公物或縱火等;被告沒有前科,相信他只是一時衝動發泄。
被告放假期停藥縱火,陳國齡直言,“病症會全方位影響患者的社交、朋輩和家人關係”。除非胃口差、明顯影響成長等副作用,否則不宜停藥。
隨著年紀漸長消退
她又補充,一般而言五至七成的過度活躍表徵會隨著年紀漸長而消退,醫生會定期檢討按需要停藥。成年患者通常不復見“蹦蹦跳”等表徵,但會轉為怕悶,常要尋找新刺激及愛同時做多項工作。曾有28歲患者仍需服藥控制。(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