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洪森“賣國”‧沈良西罰款2500美元


(柬埔寨)沈良西在鄉選宣傳最後一天稱洪森總理“賣國”,遭國家選舉籌備委員會罰款2500美元。據悉,正在流亡國外的沈良西於6月1日鄉選競選宣傳最後一天晚上,在舊國會大廈前面骨灰塔通過視頻發表講話時,多次發出有關洪森總理賣國的言論。沈良西說:“洪森賣國,他把99年的土地使用權賣給外國人,如果沈良西黨在明年大選勝利,將把這些土地從外國人收回。”

針對沈氏的激烈言論,人民黨代表反應強烈,於6月6日向國家選舉委員會提出控訴,控告沈良西嚴重誹謗人民黨副主席兼總理洪森。經過5天審理後,國家選舉籌備委員會11日宣佈人民黨勝訴。

國選委會指出,根據《選舉法》第178條規定,政治人物誹謗他人罪名,將面臨罰款500萬到2500萬柬幣,嚴重者還將失去參加選舉權,惟國家選舉委員會並沒有撤銷沈良西黨未來的參選權,但向沈良西罰款1000萬柬幣(2500美元)。

據瞭解,目前,國選委會正處理30多項第3屆鄉選投訴案,國選委會將在23日前完成處理工作,並在24日正式宣佈第3屆鄉選結果。(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