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錯精生錯女‧新國婦女起訴醫院


(新加坡)康生醫院“配錯精子生錯女”一案,受害婦女起訴醫院索取超過75萬元(約59萬美元)賠償。一對夫婦2010年到康生醫院接受試管受精,因為醫院配錯精子而誕下與丈夫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嬰。婦女憤而將康生醫院、醫院屬下的康生生育中心和兩名胚胎學家控上法庭。

《海峽時報》報導,這名36歲婦女要求法庭裁定普通損失的賠償數額,這不包括她追討的超過75萬元的特定損失賠償,這包括生育後損失的收入、醫藥費和其他費用。婦女指控醫院疏忽,並指她承受了創傷和個人損失,同時得負擔孩子的長期費用。

這名新加坡籍婦女曾在國際銀行擔任執行員,但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的女嬰,媒體不得公開任何可泄露身份的資訊。婦女聲稱,現在只要外出時,旁人看到她的女兒和第一胎不同,她就備受煎熬。

婦女要求法庭在評估賠償時,考慮到照顧女兒的費用,女兒必須獲得和第一胎相同的照顧。此外,婦女的丈夫目前仍未表明是否會在女嬰的報生紙上,注明自己是女嬰的父親,這對婦女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和經濟影響。婦女目前和歐美裔丈夫定居在北京,她的丈夫在一家汽車公司擔任高級執行員。高庭將在7月進行審前會議。(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