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6月21日就山頂住所違建向公眾致歉,說今次只是無心之失。他又稱,清拆玻璃棚,是為了儘快符合《建築物條例》,否認是毀屍滅跡。(圖:香港明報)
《明報》記者6月21日晚上到梁振英的山頂大宅拍攝,發現B屋的懷疑違建花棚仍未清拆,花棚頂部長滿植物,看不清楚是否仍有玻璃密封。(圖:香港明報)
2010年1月的圖片顯示,梁振英位於山頂相連的兩間洋房,兩間都有棚架建築物,違建的A屋玻璃棚(藍框示),已清拆掉,B屋的花棚(紅框示)現被工程師質疑同為違建物。(圖:香港明報)
(香港)《明報》獨家偵查揭發候任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違建玻璃棚及火速清拆後,梁振英6月21日就事件向公眾致歉,並表明家中若有其他懷疑違建物,即使只屬灰色地帶,亦會儘快處理。不過,《明報》發現梁振英大宅內有另一個花棚,形狀與已清拆的玻璃棚相近,顯然是違建物,但至21日晚上仍未清拆。有工程師表示,這個花棚就算沒有密封頂部,但因面積超逾100方呎,且頂部和支架結構緊密,也會被視為違建物。
《明報》21日晚上就發現另一違建花棚一事,以電郵向候任特首辦查詢,候任特首辦晚上10時半回覆:“梁先生會儘快請專業人士到住所,仔細檢查有沒有其他地方違建,或者有被認為違建的可能。梁先生會從嚴處理,即使有些地方是屬於‘灰色地帶’,都會儘快處理或拆除。”
21日晚回應:儘快仔細檢查
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4號裕熙園的住宅共有兩個洋房,分別名為A屋及B屋,A屋佔地110方呎的三邊密封玻璃棚已於20日拆去;不過,B屋有另一個只是頂部密封的花棚,面積比A屋玻璃棚略小,棚頂則種滿植物。根據去年5月攝得的圖片,B屋花棚頂上有玻璃覆蓋,形成一個有蓋建築物。根據此大宅的核准圖則,並沒有顯示有任何花棚獲批興建,此花棚有違建之嫌。
學者:B屋花棚是違建物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主任陳子明看過《明報》提供的B屋花棚圖片後表示,B屋花棚即使兩旁甚至頂部沒有玻璃,但都會被視為一個“構築物”,須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倘沒有入則申請而興建,便是違建物。陳子明說,根據《明報》提供的圖片,認定B屋花棚已是違建物。因為,屋宇署一般認為,只要是大型金屬簷篷都是違建物,更何況這是有多支支架的花棚。
一名測量師表示,就算此棚架頂部沒有玻璃,只要棚架頂設有多條緊密的支架,一樣可被視違建物,因為這棚架可被界定為一種“構築物”。
梁振英21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說,就住所違建玻璃棚向公眾致歉,強調只是“無心之失”,興建玻璃棚時不知道要申請,從沒想過玻璃棚不合法。他又解釋,20日下午火速拆除玻璃棚,是希望儘快符合建築條例,並非隱瞞證據或毀屍滅跡。他說,會儘快聘請專業人士檢查他的住所有否其他違建物,有需要的話會清拆,即使是屬於灰色地帶,亦會儘快處理。
梁否認毀屍滅跡:儘快符建築例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說,屋宇署收到傳媒查詢後,21日早上11時入屋視察,證實玻璃棚已拆除,但署方翻查核准圖則,並根據傳媒相片,證實玻璃棚並沒獲屋宇署批准興建,初步確認是違建物。她表示,今次違建物已被清拆,一般情況下,屋宇署不會檢控業主,但仍會根據視察結果和其他資料,決定下一步行動。
梁振英違建事件引來各黨猛轟,泛民指梁振英當日以違建議題攻擊對手唐英年,但原來他卻同樣犯法,實有欺騙選民之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認為,梁振英是候任特首,住所被揭發有違建物,涉及公眾利益,“究竟梁振英有否隱瞞事實?屋宇署必須儘快查明真相”。他說,政府不能礙於梁是候任特首便放慢手腳,否則難免令人質疑政府“厚梁薄唐”。
吳靄儀促林鄭儘早調查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認為,雖然違建物已清拆,但希望林鄭月娥與處理唐英年違建地下室時的態度一樣,儘快調查事件。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對梁振英物業至今仍有違建物表示感到震驚,“他在選舉時已見唐英年因違建受盡屈辱,他沒有反省,還以此攻擊人,是相當恐怖及無是非觀念。以此心態,怎有足夠誠信當特首?”
唐英年太太歐遊
拒評梁違建
香港前政務司長唐英年在競選特首期間,被揭發九龍塘住所違建2250呎地下室,民望急瀉,最終在特首選舉中落敗。如今梁振英亦被發現住所有違建物,《明報》6月21日致電唐英年太太郭妤淺,她知悉梁振英被揭發違建後說:“我現在在歐洲旅行,這些事不講了,我以後都不講這麼多了。回港後再談吧。”之後便匆匆掛線。《明報》21日亦曾致電唐英年,但電話未能接通。
被視為“唐營”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認為,政府必須一視同仁處理所有違建個案。他說,梁振英身為候任特首,有必要向公眾詳細交代事件。對於梁振英火速清拆違建物,林表示,據他瞭解,拆除違建物前須先向有關當局申請;但他之後又稱自己不是專業人士,不能夠評論。(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