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跳樓、吞玻璃、開煤氣、服藥,18歲女生10次尋死不遂,父親求法官送她進監牢救她!18歲的謝佩儀(譯音)5月16日被控上法庭,隨後被送往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檢驗。心理衛生學院於5月25日提呈的檢驗報告,證實她適合受審。換言之,女生並非神志不正常的人。
謝佩儀共面對10項企圖自殺控狀,包括指她在去年8月30日晚上7時左右,在碧山公共圖書館服下20顆止痛藥和Caffeine(咖啡因)藥丸、先後五次企圖從大巴窯組屋跳下、兩次扭開家裡的煤氣爐開關,以及一次頭撞牆壁並吞食鏡子碎片。據刑事法典第309節條文,任何人企圖自殺,最高刑罰是坐牢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6月6日本案首次過堂時,法官曾批准謝佩儀以5000新元保釋候審。但謝佩儀的父親聽了猛搖頭,向法官表示家裡沒有人可以看管女兒,他為了工作,無法在家照顧有問題的女兒,所以希望法庭判女兒被收押起來接受藥物治療。(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