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了提昇島內低窪地區防洪能力,台灣內政部營建署想出倣照東南亞,鼓勵容易淹水的地區興建“高腳屋”的想法。內政部長李鴻源6月22日表示,這是營建署的既定政策,一樓騰空的高腳屋建築將不列入樓地板面積,希望藉此增加興建“高腳屋”的誘因。
台灣每逢颱風或大雨,低窪地區便飽受水患侵襲,民眾生命、財產損失慘重。營建署目前正參考荷蘭的浮動式房屋和東南亞居民的房子,打算推動在沿海低窪地區興建高腳屋,避免洪水危害;並研擬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訂條文,讓高腳屋一樓拉高的空間不計入建築物樓地板面積,等於可以多蓋一層樓,以鼓勵民間興建高腳屋的意願。
李鴻源22日受訪表示,因應氣候變遷,荷蘭已在興建浮動式的房子,當地的低窪地區約在海平面底下5至6公尺;而台灣的地層下陷區約在海平面底下3公尺左右,高腳屋是可以考慮的重要選項。李鴻源說,如果把一樓騰空,可以讓淹水機會少一點,至於地下室只能做低密度使用,“這是一個既定政策”,內政部一定會推動。
至於何處可蓋高腳屋,李鴻源說,營建署會有後續配套,目前主要規劃在濱海地層下陷區域,特別是低於海平面3公尺地區,可以透過災害潛勢圖顯示出來。(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