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傳統的喪葬習俗重男輕女,在兩性平權和性向多元的現代已有點不合時宜。台灣內政部6月22日發表新書《現代國民喪禮》,從亡者殯葬自主、性別平等與多元尊重的角度,提供喪葬禮儀、靈骨塔購買與訃文撰寫的實用知識,打破傳統男尊女卑的框架,還包括同性伴侶的訃聞範例。
台灣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傳統殯葬文化是以男性父權觀念主導,為因應台灣民眾少子化或家中無男丁的情況,這本書將做為民眾喪葬禮儀的依據,也避免民眾在對喪葬禮儀不瞭解的情況下,被殯葬業者牽著鼻子走。
在台灣,傳統喪禮可以見到出嫁女兒奔喪一定要“哭路頭”,一路從路口跪著哭進場;沒生兒子的人家得請不熟悉的遠房親戚兒子捧骨灰,令人尷尬;同性戀者的訃聞,未亡人通常只能用比較隱誨的“誼兄”、“誼妹”名義具名。
對於這種狀況,台灣內政部民政司歷時2年編修,正式出版喪葬工具書《平等自主.慎終追遠-現代國民喪禮》,分為觀念篇、流程篇、奠禮篇等6篇,內容有各種改良式喪葬禮俗的範例供參考,期望民眾尊重包容每個人不同的喪禮需求。
在女性方面,專書建議應尊重家族女性在喪禮中可捧鬥、撐傘、祭祖的權利,女性在奠禮時也可擔任主奠者。單身或離婚女性的神主牌位不應被限制納入宗祠,而且女兒和兒子在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機會應該均等,不應限制女兒只能在“女兒七”回家祭拜,“哭路頭”也不再是出嫁女兒必定要遵從的刻板儀式。
有關同性戀者的後事處理,專書指出,除了尊重亡者本人,也應考量伴侶的治喪地位和身份,訃聞參考範例提供“同性同居”篇,建議讓亡者的同性伴侶用“伴侶”名義具名發訃聞。
台灣內政部於21日號通過禮儀師管理辦法,明定取得禮儀師執照的條件,將配合新的殯葬管理條例,同時在今年7月生效。未來,具一定規模的殯葬禮儀服務業都要有專任禮儀師,才能申請許可及營業。李鴻源說,這本書也將成為喪葬禮儀師執照考試的參考書。(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