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隨著1969年緊急法令於今年6月20日走入歷史,所有之前在緊急法令下被扣留的疑犯已全部獲釋;由於他們當中不乏幹案累累的危險人物,有民眾擔心他們將成為國家的隱患,進一步敗壞治安。
森美蘭州芙蓉地區日前發生多起地方聞人住家劫案,以及黑幫街頭開鎗尋仇案,警方不排除是這些無足夠證據治罪的重犯,重投社會之後組黨所為;而吉隆坡冼都警方日前偵破一個專在交通燈前砸破車窗鏡搶手袋的匪黨,落網的8名嫌犯當中,有4人是甫於今年5月獲得無條件釋放的緊急法令扣留犯。
針對民眾的憂慮,全國刑事罪案調查總監拿督斯里巴克里再尼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不否認部份在緊急法令廢除後重獲自由的扣留犯,的確再度涉及犯罪活動。他說,所有在緊急法令下被扣押者都已重獲自由,雖然警方不會限制他們的行動,但由於他們擁有前科,因此警方會繼續監控他們的活動,一旦發現他們涉及犯罪活動,就會採取對付行動。
警方勸勿過度擔心
“可援引現有法令對付”
警方吁請人民勿過於擔憂獲釋的緊急法令前扣留犯再次踏上犯罪之路,擾亂社會治安;如果他們冥頑不靈繼續犯案,警方還是可以援引現有的法令,或即將擬定的新法令對付他們。不過,巴克里強調,不是每一個前扣留者都會重蹈覆轍,他勸民眾不必過度擔心。
巴克里指出,雖然緊急法令廢除後,警方無法援引此法令將涉嫌多宗罪案的嫌疑人物扣押在扣留中心兩年,但如果這些人獲釋後再度犯案,警方還是可以對付他們。巴克里說,緊急法令的廢除無阻警方打擊罪案的決心,也不會影響警方打擊罪案的成效。(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