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與泰央行簽跨境抵押品協定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與泰國中央銀行6月25日發佈公告說,為促進兩國金融機構資金的流動性,雙方就雙邊跨境抵押品協定簽署了諒解備忘錄。

協議規定,在新加坡經營及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能夠利用泰銖、泰國政府公債以及泰國央行的證券作為抵押品,向新加坡金管局換取新幣。同時,在泰國經營及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也可利用新幣、新加坡政府公債以及新加坡金管局的證券作為抵押品,向泰國央行換取泰銖。

新加坡金管局在公告中說,協議的簽訂有助於促進雙邊貿易增長,促進新加坡和泰國在投資與金融領域的合作,兩國金融機構也將在流動性管理方面具有更大的靈活性。

新加坡金管局說,在市場承壓的情況下,央行之間的跨境抵押品協定能夠保障流動性,促進金融穩定,此次與泰國央行的合作顯示了新加坡與泰國之間難以割捨的經濟聯繫。

據悉,新加坡金管局曾在去年11月與馬來西亞央行簽署雙邊跨境抵押品協定,泰國央行也曾在今年年初與馬來西亞央行簽署類似協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