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北計程車司機劉福廉在今年4月因一宗“大生意”而惹上官非,在台北謀生的南投商人高先生當晚“衣錦還鄉”,在付足車資及塞好行李後,劉福廉在司機位上聽到“碰”的關門聲後發車,一路狂奔200多公里至南投縣境內,才發現乘客竟然未上車;急忙趕返台北時,劉已成為被告,乘客一度以為他有意侵佔財物,將他告上法庭。
媒體6月28日引述台北地檢署結案陳詞稱,檢察官憑行車紀錄器認定劉福廉並非有意侵佔,事後亦主動聯繫警方交出所有財物,認為他只是糊塗,並無犯罪意圖,將劉福廉不起訴處分。
這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今年4月某個夜晚。計程車司機劉福廉在台北市文山區接到長途客,喝得半醉的商人高先生一攔車便先付2000多元新台幣的車資,表示要開往200多公里外的南投縣。聲稱要“衣錦還鄉”的高先生還購置了魚翅、乾貝、鹿茸、玩具、食材等一大堆禮品,劉福廉坐在司機位上等候乘客“上貨”,一聽到“碰”的關門聲後發車,一路直奔南投,途中並未與乘客交談。
未料當車狂奔兩個多小時後,劉回頭欲向乘客詢問詳細地址時,驚覺後座除了一大堆禮品外,乘客不見了!這才知道客人根本沒上車,他再開回台北找人,來回車程達478公里。但當他向台北市警方報案時,才知道自己已成被告,被乘客高先生以“侵佔財物”罪提出追訴。
高某表示,當晚因買了很多東西回南投老家,在上車後才發現還有東西沒拿,於是又下車、關車門,要進屋去拿東西,不想才一關門,計程車卻揚長而去,他懷疑司機計覬覦禮物價值不少,心生歹念,趁機開溜佔有。
檢察官審視行車紀錄器後,發現劉福廉確實一路開車到南投縣水里鄉名水路一段附近,隨即返回台北,途中還到台中工業區、新北市土城加油,透過地圖軟體計算,往返全程估計有478公里,而劉福廉後來也把車上禮品、行李都交警方處理,也由高某領回,全案查無犯罪事證。認為事件起因是糊塗而非貪心,以不起訴結案。(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