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


(台灣)台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索賄,7月2日晚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見。

經過大規模搜索及長達12小時詢問,負責偵辦此案的台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2日淩晨舉行記者會,此組主任陳宏達表示,檢察官在淩晨4時10分訊問結束,認爲被告林益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且有事實足認有毀滅證據之虞,非以羁押顯難進行追訴,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對林益世聲請羁押禁見。

林益世2日發表聲明,稱因個人嚴重失職,涉嫌貪瀆,對社會作出極為負面示範。他承認錯誤,向社會大眾致上歉意,將坦然面對司法審判,接受法律制裁。

2日在參加一個公開活動時,台灣總統馬英九表示,已得到相關訊息,“感到非常遺憾和抱歉”。他強調,清廉是公務員的基本素養,也是核心的價值,違反這個原則,如果犯了罪,就應該接受法律制裁。

台灣某週刊於6月27日報導,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遊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陳啟祥收取6300萬元新台幣;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啟祥未付款,公司遭中鋼及其子公司斷料。報導刊出後,引發社會嘩然、政壇震撼。(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