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控告警務處長曾偉雄,指示屬下4名警務人員非法禁錮,要求索取賠償。但申索書將事發日期,由6月30日寫為7月1日,撰寫申索書的是大律師黃軒利及咸頓金仕騰律師行。(圖:香港明報)
警務處長曾偉雄(左3)7日下午到酒店出席一頒獎禮,他在活動前約20分鐘已到場,事先透過新聞官稱不會回應傳媒提問。活動開始前,曾偉雄更寧願躲在酒店大堂和主辦單位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會長陳樹安(左2)等人茶敘,進場時亦繞到禮堂前門避開記者。(圖:香港明報)
(香港)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期間,在6月30日造訪啟德郵輪碼頭工地,《蘋果日報》記者因高聲向胡錦濤提問港人平反六四訴求,遭警察強行帶走。《蘋果日報》及記者韓耀庭7月6日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循民事控告警務處長曾偉雄,指示屬下4名警務人員非法禁錮,要求索取賠償。曾偉雄7日封嘴沒有回應事件。
不過,《蘋果日報》的申索書將胡到訪工地的日期,由6月30日寫為7月1日。撰寫申索書的是大律師黃軒利及咸頓金仕騰律師行。
警務處行動處長洪克偉早前和記者協會會面時,曾指事件和一名督察級警務人員處理方法有判斷問題有關。警務處長曾偉雄7日下午出席香港中華基督教會青年會“世界公民”獎勵計劃時,一反常態,事先表明不接受傳媒提問。活動開始時他更特意避開禮堂後方的記者區,循前門入場。
其實,曾偉雄在活動前曾花了15分鐘和主辦單位茶敘。在場新聞官被問及曾偉雄為何不接受採訪時,說“這是處長的決定”。活動完結時,曾偉雄被記者包圍,以一句“講了啦”回應警方遭《蘋果》入稟的提問。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已進入正式法律程序,不便評論。(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