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研廢除運毒跑腿死刑


(新加坡)新加坡將廢除兩種罪犯面對的強制性死刑刑罰,允許符合條件的運毒跑腿和在較輕微謀殺意圖下致死他人的犯者有機會免除死刑,判終身監禁。

副總理兼內長張志賢和外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7月9日在國會上分別發表部長聲明時,宣佈政府提議修改現有法律廢除有關罪行的強制性死刑。換句話說,審案法官將有酌情權,裁決這兩類犯者是否該上絞刑台,或判他們終身監禁。

不過,要免除死刑,走私毒品的跑腿必須符合兩大條件,其一是僅運毒、沒有提供或銷售毒品。同時,犯者必須給予中央肅毒局實質而有效(substantive)的合作,又或者他因為有智力缺陷而無法明白罪行的嚴重性。

至於謀殺犯,牴觸刑事法典第300(a)節條文,即殺人意圖明確者,依然面對強制性死刑刑罰。相關條文下的其他(b)、(c)和(d)小節,犯者的殺人意圖在程度上有別,幹案情況也有不同。法律修改後,在這些條文小節下被提控者,法庭可判處被告死刑或終身監禁。

謀殺意圖較輕微者
可轉判終身監禁

張志賢指出,新加坡的嚴刑峻法有效遏制販毒罪行。不過,販毒團伙近年來以日新月異的科技在海外操控本地的走私活動,避免直接接觸毒品,改由跑腿代他們鋌而走險。毒販刻意向脆弱群體下手,作他們的代罪羔羊。因此,政府希望從跑腿那裡套取幕後販毒團伙的身份,將真正的推手繩之以法。

新加坡對販運超過一定重量毒品的毒販、軍火法令牴觸者和謀殺犯施加強制性死刑,多年來備受國際非議,常成為輿論抨擊的靶子。儘管將廢除上述兩種罪犯的強制性死刑,但政府重申它嚴厲打擊罪案的強硬立場不變,包括對毒品的“零容忍”政策。而且,當局會留意情況,若有惡化,不排除收緊法律或作出其他改變。(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