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枝插肛門穿腸‧佛山男辱少女判死


(中國)廣州佛山一名14歲少女在公園內遭暴力性侵犯,變態兇徒把一根數十厘米長的樹枝插進她的肛門,直穿腹腔,令她永久傷殘。疑兇逍遙法外年半後,又在同一地點侵犯另一年輕女子,但這次終落入法網,佛山中級法院日前一審判處其死刑。

同地點再犯案終落網

《南方都市報》報導,2010年2月25日晚上8時許,兩名路人發現14歲少女阿紅(化名)奄奄一息地趴在佛山南海里水洲村公園的一片僻靜草地上。她當時下身裸露、鮮血淋漓,一根帶分叉的粗糙樹枝從肛門直插到腹腔,她在醫院搶救了十多個小時,終脫離危險期。醫生要把殘留在她體內的40厘米樹枝鋸成三段取出。法醫鑑定顯示,她的直腸、12指腸和陰道破裂。

阿紅憶述,當晚7時許她被一名光頭赤膊的男人襲擊,由於天色灰暗,她看不清兇徒的臉。兇徒此後銷聲匿跡,直至2011年9月14日,另一名女子阿鳳報案稱,在洲村公園裡遭一名男子猥褻及搶走手機。據阿鳳描述,色狼30多歲,身高約170厘米,頭髮很短,光頭還光著上身,這些特徵與向阿紅施暴的男子如出一轍。

法官:不死人也能判死

色狼搶到阿鳳的手機後並未關機棄卡。5天後,警方根據手機定位,在洲村一間鞋廠拘捕36歲的四川工人王華均。經連夜審訊後,王華均供認先後3次在洲村公園犯案,除襲擊阿紅與阿鳳外,他還搶過另一名女子的手機。他續供稱,自己年幼喪母,童年時總感自卑,看見弱小女子有一種想要控制對方的念頭,“愈是反抗,愈想控制”。他後來翻供否認傷害阿紅,然而調查人員對阿紅指甲作DNA鑑定,確認王曾與阿紅接觸。

為保護被害者私隱,佛山中院4月閉門審理此案。此院7月9日公佈審案詳情,宣佈法官近日以故意傷害罪、強姦罪(未遂)、搶劫罪、強制猥褻婦女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王華均死刑。法院稱,王華均案或成為中國司法界“不死人,也能判死”的典型案例。辯護律師則聲稱判刑太重,王華均計劃上訴。(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