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憲庭裁政府修憲未違反憲法


(泰國)泰國憲法法院7月13日裁決,執政黨為泰黨推動修改憲法並不違憲,但稱必須透過公投表決政府是否可以推動修憲,這一裁決被認為安撫了對立的紅黃兩派,但反對修憲的保皇派“黃衫軍”是否會善罷甘休,還有待觀察,泰國政局仍動盪。

隨著法院對政府作出有利的裁決,執政為泰黨被解散、英祿政府垮台的之虞隨之消散。在國會大廈前聚集的大批政府支持者“紅衫軍”搖旗吶喊慶祝。

泰國反對黨向憲法法院提出呈請,要求法院裁定執政黨不能修憲,結果是8位法官一致否認有關呈請,並裁定所有針對首相英祿所屬政黨所作的修憲安排完全沒有理由。法官努臘在宣判時稱,“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關修憲案旨在推翻君主立憲制。但他表示,這部憲法不能整部重寫,但可以逐個修訂條款。

難證明要推翻君主立憲

泰國現行的2007年版憲法是泰國歷史上唯一一部經過公投後頒佈的憲法,但現政府計劃修改這部軍人政府執政期間所作的憲法修訂內容,並堅稱目地旨在為國家帶來和解。

不過,反對派指控,為泰黨修憲違反憲法第68條保護君主立憲政體的規定,有推翻君主立憲制度的意圖。他們並指,為泰黨推動修憲的另一個目的,是為前首相塔辛返國鋪路。

英祿吁各方接受裁決

塔辛是現任首相英祿的兄長,他一直被認為正在垂簾聽政。而英祿13日呼吁各方和平接受法院裁決結果;各方都有言論與集會自由,但任何活動必須和平進行。

泰國現行憲法中的其中一項條款賦予司法和協助調查塔辛貪污案的一些獨立機構額外權力。但如果修憲,泰國司法機構在政變期間和隨後的調查,其合法性將受到質疑。(馬來西亞星洲日報)